3Q大战的输家不是当事者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石述思
3Q大战的输家不是当事者
奇虎360与腾讯的“3Q大战”已经整整持续了两年半,目前已经无限接近尘埃落定。
目前,双方种种纠缠着江湖恩怨的说辞,已经激不起媒体太多兴趣。也许尽快谢幕对所有人都是一种解脱。
从目前的情形判断,无论官司的胜负,腾讯和360都不是真正意义的输家。借助法庭上的狼烟,两家公司都赚足眼球,在注意力经济当道的互联网世界,这样的广告效应远远超越诉讼的成本,尤其是后起之秀360总裁周鸿祎丝毫不掩饰这点。
而消费者最终沦为绑在商业战车的可怜筹码,却徒呼奈何。
无论是互联网市场管理,还是IT业不正当竞争,目前根本没有一部完整意义的行业法规。而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对类似竞争引发的侵权缺乏明确条款。尤其是目前我国在软件兼容方面的立法不完善,必将成为未来宣判的难点。
这说明,近些年即使互联网已经成为公众日常生活工作关键的工具,网民数量逼近6亿,而相关的立法工作严重滞后,为企业恶性竞争,危及消费者利益提供了温床。更令人费解的是,3Q大战如火如荼地持续两年多时间,不少律师、法学界专家关于完善立法的意见建议不绝于耳,却始终未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2010年11月21日,在3Q大战白热化,并引发消费者众怒的情况下,工信部才通报批评腾讯和360,并要求双方5日内向社会公开道歉。同时称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两公司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但这没有阻止腾讯最终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并于2011年9月在广东省高院立案。
还有一个输家是互联网相关行业协会。这个关键的行业自律组织在行政化的窠臼下,往往面临权力和利益双重绑架,很难真正有效地发挥其规范企业竞争、推动市场秩序完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正因为这重重关隘的失守,3Q大战如脱缰野马,最终将官司打到高法,期间耗费的社会成本、司法成本和公众利益成本难以估量。
无论高法最终如何判决,都将影响未来我国互联网的立法方向,并期待能从真正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竞争秩序的角度,真正依法厘清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边界,推动整个行业监管体制的完善。
是时候亡羊补牢了。(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作者系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