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接社会资本的多种模式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青松
政府对接社会资本的多种模式
在政府大力推广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同时,其他引进社会资本的方式亦广受关注。记者了解到,除PPP模式之外,BOT、BT、BOOT、BOO、ABS以及BTO、IOT、ROO等模式均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对接的常用模式。
BOT模式广受青睐
BOT是指政府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民营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通常是招标进行),授予民营企业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特许期限内民营企业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费用,回收项目的投融资,建造和经营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期满后民营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
相对而言,BOT具有较多优点:如有利于解决基础设施不足与政府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有利于帮助基础设施使用者树立有偿使用的新观念,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有利于分散政府和企业基础设施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效率等等。
鉴于此,BOT在世界范围广受青睐。我国第一个BOT基础设施项目是20世纪80年代由香港合和实业公司和中国发展投资公司等作为承包商在深圳建设的沙头角B电厂。之后,东南、华中、西南等地也出现了一批BOT项目。
近日,湖北谷城县老君山垃圾处理场BOT融资项目招标,建设投资约6500万元,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桑德国际近日也宣布中标广东省阳春市5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BOT项目。
BT用于地铁施工
BT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民间资金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融资模式。
BT模式即使在国际上也是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主要用于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的公共基础设施。而我国BT诞生时间更短、经验更少,BT模式存在的问题中最重要的是法律环境缺失,没有关于BT的专门立法。此外,BT项目谈判时间长、涉及环节多、操作难度大,融资成本也会因中间环节增多而急剧上升。
虽然如此,BT模式在我国仍生根开花。2005年,北京地铁首次在奥运支线工程尝试运用BT模式。而佛山市政基础设施BT建设项目工程、天津津滨轻轨项目、南京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等亦采用BT模式。
据记者了解,近日,万科通过投标方式中标深圳地铁发布的红树湾物业开发项目合作开发及BT融资建设标书。11月初,福州地铁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BT合同。福州地铁2号线由中交股份以BT方式承建。
多种模式均在国内落地
BOT、BT之外,还有BOOT、BOO、ABS等多种模式。
BOOT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与BOT主要不同之处是,BOOT项目公司既有经营权又有所有权,但特许期一般比基本的BOT稍长。
10月上旬,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关于以BOOT模式投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吐鲁番天山等5个子公司建设余热电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项目总装机容量36MW,预计投资总额不超过3.06亿元,合作期均为10年。而在此之前,中材节能已经签署了14个BOOT项目合同。
BOO即建设—拥有—运营,BOO模式的优势在于,政府节省了大量财力、物力和人力,企业也可以从项目承建和维护中得到相应回报。
近日,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中石化胜利油田新春采油厂含油污水资源化处理站(BOO模式)中标的提示性公告,项目采用BOO模式运作,预计总投资1.5亿元。
而ABS即“资产支持证券化”融资模式,是指以目标项目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为保证,在资本市场上发行高级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1998年4月,我国第一个以获得国际融资为目的的ABS证券化融资方案率先在重庆市推行。这是中国第一个以城市为基础的ABS证券化融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