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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版            残疾人就业报道
 

2014年2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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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

完成培训4万多人次,新增就业5000多人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少华

完成培训4万多人次,新增就业5000多人云南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

2014年就业援助月开幕式现场

尹建业副省长到云南省残疾人就业大厅检查工作

云南省残联理事长王兴宁调研残疾人工作生活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强基础,创品牌,树形象”的总体思路,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方式,形成残疾人就业良好发展氛围,多方协调争取,残疾人就业工作经费得到充分保障,加强队伍建设,为残疾人就业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完成培训4万多人次,新增就业5000多人,较好地推进了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

筹集资金173万元,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有新突破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按照“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服务完善、手段先进”四个方面要求,进一步完善省级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筹集资金173万元,选择基础设施完善、就业服务工作开展较好的9个州市、58个县区作为2013年规范化建设示范机构,目前,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

加强就业服务系统业务培训。举办就业服务系统业务骨干培训5期350多人,举办一期培训64名中级就业指导师,组织200名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参加中残联与清华合办的远程培训,提高了基层就业服务队伍的服务能力,促进了就业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

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截至2013年11月10日,全省共录入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数据107319条,占应录入总数617809的17.4%。其中录入城镇户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74626人,占应录入总数81756的比例91.3%;农业户籍32692条,占应录入总数536053的6.1%。摸清了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状况,为全省制定培训就业政策提供了翔实的基础依据。

结合民族特色,创建残疾人就业培训品牌

把残疾人的培训需求与培训资源有效整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提升残疾人参与就业竞争的能力,一是结合云南实施民族文化强省战略和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总体部署,把残疾人就业工作融入当地的优势产业中,把云南民族民间工艺品制作培训作为促进云南残疾人就业的重点项目,通过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如省就业中心在昆明、保山市腾冲县、龙陵县,德宏州芒市、盈江县等玉石集散地珠宝玉石雕刻加工项目已培训残疾人350多人,大理州剑川县木雕培训项目已培训残疾人150多人。二是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把一些适合残疾人就业的手工艺项目作为培训重点项目,如红河州建水县、玉溪市华宁县抓住政府建设陶艺品工业园区的有利时机,把陶艺品加工制作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点项目,提前谋划,已培训残疾人300多人。

2013年全省共完成培训40359人次(其中职业培训8276人、农村适用技术培训38063人次),本年度新增就业5055人。其中省就业中心完成电焊工、陶艺加工制作、珠宝玉石加工、电脑平面设计、计算机维护、美容美发、花卉加工工艺、烹饪、创业培训、汽车美容护理等职业培训示范630人,80%以上残疾人通过培训实现就业。

组队参加中残联在沈阳举办的2013年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国社区残疾人就业指导员服务竞赛,省代表队获得“团结协作奖”,在职业指导竞赛中获“职业指导能手”称号,在中式烹调师比赛中获“创意创新奖”,在自行车装配比赛中获“拼搏奖”。

树服务队伍新形象,“四方协同”稳定就业率

强化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就业保障金在职业培训、岗位开发和就业扶持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了《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按照“统一政策口径”、“统一征收标准”、“统一征管模式”、“统一征收时间”、“统一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组织全省保障金征收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发统一的征收管理计算机系统,制定保障金核定征收工作制度及操作规范,开辟全省业务人员工作交流平台,促进了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2012年全省参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核定的用人单位中,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单位为6893户,比2011年增加1778户,增长34.8%;2012年末按比例就业残疾人平均人数14889人,比2011年增加3350人,增长29%。

对就业困难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进行就业援助。全年登记残疾人就业困难家庭4140户,登记残疾人失业人员8886人,实名制纳入培训计划人数13742人,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59次,帮助1141人实现就业,其中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吸纳就业人数595人,帮助残疾人享受专项扶持政策人数2763人。如昆明市五华区建立促进残疾人就业“双联双荐”工作机制,即区残联、区就业局联合,推荐残疾人和残疾人直系亲属实现就业,通过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残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四方协同”,残疾人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

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做好服务。2013年9月,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在大理州南涧旺德福公司内举行,140名残疾人被旺德福公司录用。目前,省就业中心与大理州、楚雄州和五华区等残联共同举办6场次残疾人专场招聘会,105家用人单位接纳625名残疾人就业,其余招聘会将在近期举办。

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就业岗位。筹集资金160万元,采取公益岗位补贴的形式,450名残疾人作为农家书屋管理员实现就业。红河州建水县将停车泊位管理员公益岗位用于安置56名残疾人就业。加大创业促就业工作力度,2013年普洱市扶持200户残疾人自主创业,大理州弥渡县扶持139户残疾人自主创业。建立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培训基地63个,对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发挥示范作用。

多种形式,推进残疾人就业多元化

关于今年的工作,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徐彦国说,要多措并举,促进多种形式就业。着力抓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部委《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和云南省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建立省委组织部、省编制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公务员局、省地税局、省残联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部门联动机制、信息交换机制、考核奖励机制、工作督导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出台对超过法定比例吸纳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奖励的指导意见。协调开展残疾人就业行政执法检查和劳动监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就业保障金在岗位开发和就业扶持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残疾人就业。

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制定完善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指导意见,2014年免费组织两期残疾人网络创业和农业创业培训,通过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租金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推进残疾人就业多元化发展。

继续扶持和稳定集中就业。加快制定福利企业专产专营或优先生产经营产品、服务项目目录,抓住省政府出台《云南省县级以上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暂行办法》云政办发【2013】124号的历史性机遇,实施政府专购或优购,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加快发展庇护性就业,建立2个庇护性就业示范机构,助推最弱势残疾人集中就业。

制定符合云南省残疾人就业的公益岗位目录,开发公益岗位,实现残疾人社区、居家和辅助性就业。采取“因岗设人”、“因人设岗”办法,多种形式实现残疾人社区就业,推动残疾人在社区服务业和城市便民服务网点实现就近就便就业。大力推进优秀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年内新增不少于500人实现社区基层就业,要坚持城乡统筹,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选择有条件的州市、县区结合县域经济产业发展政策,利用城乡结合部新兴经济体集中、劳动力资源需求大的特点,积极开发就业岗位,采取分散就业、集中管理等就业服务手段,灵活运用劳务输入等形式,促进残疾人在城乡结合部就业。

制定就业示范基地考核评估方案。对2013年申报的就业示范基地进行考核评估,指导各州市创建16个省、州市、县区级残疾人就业基地,积极促进残疾人规模在基地就业;在不少于两个省级基地开展不少于200人次的转移就业服务示范。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开展就业援助。进一步健全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制度,完善各项就业援助政策,规范就业援助服务流程和方法,将就业援助工作常态化,形成援助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就业援助制度的优惠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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