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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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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报告解读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敏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报告解读

国资委主任王勇

1月10日,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资委主任王勇作了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报告。报告总结了2012年工作,并研究部署了2013年工作。

2012年地方国资营业收入和税收均有所增加

王勇在报告中说,去年1—11月,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4.2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实现利润1.7万亿元,同比下降6.9%;累计上缴税金2.5万亿元,同比增长11.5%,增幅高于同期全国税收收入增幅1.7个百分点。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69万亿元,同比增长15.1%。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营业收入实现了同比增长,天津、上海、四川、贵州、重庆、宁夏、西藏和新疆8个省(区、市)实现效益同比增长。

这些成绩是在过去一年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国企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下取得的,尤为来之不易。

青海省国资委主任毛占彪告诉

《中国企业报》记者,从整体来看,面临过去一年严峻的经济形势,青海省国企在资金经营保障方面做得较好。据不完全统计,到2012年11月底,融资的余额是653亿元,当年新增了311.5亿元,这个力度是非常大的。今年又新组建成立了一个大型的担保公司,也叫信用担保公司,首期注册资本是20亿元,争取经过5年的努力,资金达到50亿元的融资担保规模。这个股权是多元化的,民营资本、州地资本都可以来投资。融资的最高额度可以达到注册资本的10倍,即200亿元。承担担保、再担保、政策性担保的任务。

毛占彪向记者表示,过去一年是最困难的一年。经济低迷的状态成为全球的常态化,整体环境面临严峻挑战,即使在这种大背景下,在各种扶持政策、各种活动支撑下,青海省属国有企业仍然保持了稳定增长,没有一家企业因为经济危机停产、减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大幅上升。

青海省还出台了加强对地方国资委监管的政策,以便对州、地、县一级的国资进行更好的监管。这就是王勇讲的大国资监管概念。

在青海玉树灾后重建中,四家央企中铁建、中铁工、中水、中建工参与了大量工作,青海省国资委和他们进行了良好的合作。

北京、江苏、宁夏等地积极开展企业经济运行督导,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跟踪,加强动态监测和风险警示,上海推动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筹措资金350亿元,企业财务成本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下浮33%,大连、宁波等地积极指导企业合理选择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直接融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山西推动省属煤炭产业与电力、钢铁等八个相关产业协同联动,实现了产销量持续增长。安徽、四川等地引导相关产业、相关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发展。黑龙江、吉林、云南、陕西等地开展了管理提升活动,福建引导所出资企业开展与台塑对标,提高企业管理精细化水平。

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

王勇在报告中指出,各地进一步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进股权多元化,加快整体上市步伐,建设规范董事会,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12年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共953家,占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量的38.5%,市值合计13.71万亿元,占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的51.4%。

江苏省属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完成公司化改造,80%以上子公司成为股权多元化企业,重庆市属国有工商企业一半实现了整体上市或主体上市,河南、湖南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境外上市提高企业治理水平,云南、厦门通过建立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多渠道、多形式推进企业上市。

深圳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全部实现了外部董事占大多数,河北面向全国选聘外部董事。安徽、江苏等地加大收入分配调控力度,重点做好企业内部分配结构调整工作,工资增长向一线职工、高技能岗位倾斜。

黑龙江全力推动驻黑中央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并启动了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重庆制定了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改革方案。一些省市更加注重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贵州、青海、西藏等地出台了系统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省属企业改革的总体思路。

江西省国资委主任李天鸥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江西省将按照十八大精神的指导,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国企改革,推动发展方式的转变,优化市场结构和产能布局,实现沿海沿江布局的战略,既降低运输成本,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李天鸥表示,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企业的分配制度和中长期激励要和市场对接,最大限度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重要的基础。

王勇在报告中指出,各地国资委结合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大力引导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优势资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中,培育了一批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2012年共有11家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进入世界500强。各地积极利用产权市场推动监管企业结构调整和低效无效资产转让,2012年全国产权市场公开转让企业国有产权866亿元,平均增值率达到19%。

上海通过化解税务、债务、职工安置等难题,累计完成1900户非主业企业和壳企业的退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强了对停业、歇业企业的清理工作。山西按产业链进行战略重组,推动煤炭企业向煤化工、电力产业延伸。山东等地支持企业走出去并购重组,取得了较好成效。各地打破区域界限,积极开展“外引内联”,推动监管企业与中央企业、省外企业、省内企业间的合作,2012年共有15个省(区、市)与中央企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对接活动。

辽宁、黑龙江、四川、甘肃等地积极推进监管企业跨省区联合重组,通过合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海南积极开展市县水电资产和资源重组整合,福建整合全省稀土资源,北京完成了8个区县粮食购销企业重组,陕西等地推动省属监管企业与地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

继续推进并完善国资监管

王勇在报告中指出,各地进一步加大了国资监管组织和法规体系建设。浙江、广西、湖南全部地市单独设立了国资委,且均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安徽、江西90%以上县(市、区)明确了国资监管责任主体。继湖北、山东颁布省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后,辽宁、江西等地全面启动了地方国资监管法规的制定工作。进一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14个省级国资委的监管覆盖面比上年有所扩大,广西、内蒙古等地将金融企业纳入监管范围,湖北、深圳等地将文化、科技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半数以上的省(区、市)国资委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覆盖面超过90%。各地普遍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河南、山东等地在地市级国资委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河北开展对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估。各地组织开展了监管企业户数清理,初步建立了地方监管企业名录库,全国国有企业月报动态监测范围从地市扩大到县级,初步实现全覆盖。

李天鸥告诉记者,江西省在地方国资监管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项:一是建立三级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轮岗制度,加强相互沟通和了解;三是加强重大事项的通报讨论机制;四是对突出问题如社区移交、水电气的改造等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专向研究;五是健全地方国资立法工作。

据介绍,目前,约有2/3的省级国资委开展了经济增加值考核。辽宁对主业突出、经营稳定的企业,经济增加值指标考核权重由10%提高到40%。上海、天津等地对监管企业开展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山东、甘肃等地健全了重要子企业和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湖北实现了全省国有经济运行监测全覆盖。江西建立了“重大事项台账制”、“集体会审制”和“专报制”三级管控制度。天津将国有产权管理由事中审核向事前服务指导、事后监督检查延伸,由境内向境外延伸,由传统监管向信息化管理延伸。各地进一步改进和深化外派监事会工作,许多地方建立了定期向同级政府专题汇报、向有关部门报送监督检查报告的制度,强化了监督成果的有效运用。

同时,各地普遍加大了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工作力度,依靠地方、联合部门、协调各界,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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