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稳定发展角度看减税
来源:中国企业报
从稳定发展角度看减税
(上接第一版)
在经济危机到来时,最好刺激经济的措施不是政府替企业、替老百姓花钱,而是把钱留给民间,留给企业,让它们有自我增长的基础。
几十年来,供给学派的思想对世界经济产生的影响一直强劲不衰。供给学派反对“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经济的思想,主张建立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在他们看来,政府取得更多税收收入的最佳途径并不是提高税率,恰恰相反,而是减税。减税,社会经济就会繁荣;减税,社会供给就会增加;减税,政府税收收入不但不会下降,反而会提高。美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里根时代就积极奉行供给学派的思想。后来也出现了一股世界性的减税运动,前后有数十个国家,包括东欧和原来隶属于前苏联的部分国家,纷纷推出减税计划和方案,甚至以高税负闻名的法国也宣布降低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标准税率。
征税人与纳税人的截然对立
在这个地球上,中国是不多的坚持快速增加税收的国家。中国各级政府很难接受减税的建议。有人说“减税是个馊主意”,理由是国家面临经济困难,经济刺激计划需要钱。
显然,就“减税”本身而言,它作为一种调整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措施,不仅仅在于这个“减税”的称谓和内涵,更在于这个减税的决策主导者是谁,体现的是谁的税收意志。进一步说,体现的是多少纳税人或公民的意志。
就企业而言,感受到的只是“有增有减”式的税改。“你今天纳的税多些,我明天纳的税少些”、“今天这个税种停征了,明天那个税种又开征了”、“今天这个税种的税率降了一些,明天那个税种的税率又从几级降为几级”,或者“今天这个可以抵扣,明天那个可以抵扣”等等。不管怎样改革,政府的税收总收入总是“有增无减”,而且必须保证年年能够“战略性增长”。
有没有高税收而纳税人却不对立的?现成的例子在北欧,北欧福利国家以高税负著称,但纳税人减税的呼声却低得多。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的财政收入在受监督的情况下切实用在了民生上;另一方面,这些国家的政府也自觉地扮演“小政府”角色,使民众不必担心用高额的税负滋养一个不受管束、恣意妄为的政府。这已与财富分配无关,更不是蛋糕做大做小的问题了。
结构性减税为经济注入新活力
北美殖民地的宣告独立,就是缘起于英国殖民者向殖民地人民的随意征税。在18世纪后半叶,英国政府在北美殖民地开征印花税和糖税,以转嫁它在战争中的巨额财政亏空。于是北美人宣称英国政府无权向殖民地人民征收印花税,从此便开始了反英独立战争。1781年颁布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宪法第1条第7款便是有关税收(宪)法定的规定及其具体实施程序。
同样,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直接起因亦是由法国国王路易十六课征新税而引起的,而大革命后著名的《人权宣言》中也专门有限制政府任意征税和任意花钱的明确规定条款。
亚当·斯密在1775年就说:“除了和平、轻税负和宽容的司法行政外,把一个最原始的国家发展为最大限度繁荣的国家,就不再需要别的什么了。”
目前,我国企业面临空心化危机,应采取“从宽”的政策来予以调整。怎样调整?结构性减税。只有对支撑社会经济健康长远发展的实体经济减税或退税,方可给企业和家庭带来新的活力、激励内需,从而使国家在退一步后,前进两步或争取新的飞跃。
(作者系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