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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            直通两会·代表委员谈新能源发展
 

2018年3月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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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

光伏扶贫项目应适度集中化、规模化

来源:中国企业报  

刘汉元

针对我国当前光伏扶贫项目零星分散,重前端建设,轻后期运维,扶贫资金不足、融资难等问题,建议光伏扶贫项目应适度集中化、规模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强调要让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落下。放眼中华民族五千年发展史,这将是从未有过的空前伟大成就。作为我国最重要的产业扶贫模式,光伏扶贫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扶贫效果,真正走出了一条产业扶贫、生态发展扶贫和清洁能源建设扶贫的崭新路子。但在不断向纵深推进过程中,种种问题也相继暴露出来,直接影响到光伏扶贫质量。

当前我国光伏扶贫项目存在较为零星、分散的问题,导致实施过程当中成本居高不下,运维管理过程中相对困难。同时,光伏扶贫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前端建设,轻后期运维,甚至运维缺位的问题。地方政策往往更注重建设资金层面,对前端建设、补贴都有相关说明,但对后期运维团队、运维资金来源等鲜有顾及。再加上光伏电站运维市场本身也存在行业标准缺失、准入门槛模糊、人员资质参差不齐、低价竞争等诸多问题,扶贫电站的后期运维不容乐观。长此以往,发电收益将无法保证,扶贫效果必将大打折扣。

此外,光伏扶贫资金不足、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国家政策有明确要求,电站投资结构为20%的资本金、80%银行贷款。资本金中,政府代表贫困户出资6%—10%,剩下10%—14%由企业出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普遍存在地方政府用商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来换取扶贫项目出资的情况,即集中式扶贫电站投资成本全部由企业负担,等同于把商业光伏电站的建设资格“明码标价”,用政策要求商业光伏电站分利润给扶贫事业。更有部分地方政府未出资,但要求享有电站一定比例股权的情况。事实上,这是将光伏扶贫工作的资金压力全部转嫁给了企业,增大了企业的资金负担。

应大力发展适度集中化、规模化的村级扶贫电站,同时加强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质量的把控,强化村级和户用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管理,保障贫困户收益。此外,还要加强对光伏扶贫的金融支持力度,及时到位政府应承担的项目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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