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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6年12月1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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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地方国企 改革落实之年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刘兴国

王利博制图

2016年以来,与深化国企改革有关的配套文件相继出台;截至11月,已经先后出台了18个专项意见的改革方案,从政策上看,“1+N”的模式已经基本建立,未来改革框架、方向、目标与思路总体上已经确定。

国家层面,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一直在积极完善国企改革方案,推进国企改革试点。7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涉及20家央企的第二批五项试点名单,意味着中央企业改革试点进入落地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也在结合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通信、军工等领域改革,积极开展垄断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示范,目前中国联通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案已基本确定。

地方国资国企改革进程也在加快推进。今年初共有24个省、市、自治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地方国企改革进行了明确部署。目前包括山东、江西、重庆在内已有30个省市区制定了国企改革细化方案,上海、北京、广东三省市地方国企改革更是在下半年以来全面加速,走在了地方国企深化改革的前列。

未来一段时间,国企改革将呈现四大趋势:一是央企重组持续推进,二是地方国企改革加快探索,三是去产能、去“僵尸”提速,四是市场环境持续改善。在这些积极趋势中,地方国企改革的加快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改革进一步深入的必然要求。

2016年即将结束,国企改革将进入总结今年经验和进行明年工作部署的新阶段。总体上看,2017年将是国企改革试点加快铺开,地方国企改革举措全面落地开花的一年。

改革只有切实落到实处,才能收获改革成效。地方国企改革不能总是停留在方案制定阶段,在改革方案获批后,应当在充分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进入改革的具体实施阶段,稳步将各项改革举措转变成国有企业的具体行动。

在前期已经出台的地方国企改革文件中,不少地方政府都提出了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广东省在《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到2017年要确保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70%;重庆市提出,通过3至5年的努力使“2/3左右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浙江省提出,通过3至5年使“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达到75%”;河北省提出,要在2017年底前,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四川省提出,在2017年启动员工持股试点工作;河南省提出,力争到2017年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天津市计划,在2017年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40%。

国务院国资委也明确要求各地方国企积极推进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改制工作,力争在今明两年内完成国企改制。

目前看,各地距离所设定的改革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要想按期完成阶段性改革目标,为最终在2020年实现中央为国企改革设定的总体目标打好基础,各地必须加大改革落实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将地方国企改革从规划布局阶段全面转向落地实施新阶段。

当前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改革思路,也需要地方国企加快改革落实步伐,为中央全面推进国企改革积累成功经验。当前,国企改革总体上遵循的是“先试点后扩围”、“地方先行先试”的思路,地方国企承担着为中央推进国企改革探路与积累经验的艰巨任务。尤其是一些相对较为敏感、难度相对较大的改革任务,更有必要在小范围内先行先试,在取得可靠、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后,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在国企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要确保这一改革目标的实现,加快地方国企改革举措全面落实,探索和总结改革经验,已经势在必行。

从改革内容角度看,2017年地方国企改革的关键是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主线,在大力推进地方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同时,完成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股份制改制,加快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计划改革;同时,着力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董事会规范运作,全面落实市场化聘用机制与激励机制改革。此外,还应以优化资产配置为目标,实现地方国企从部分商业竞争性领域退出,完成地方国有“僵尸企业”清理;加快国企整体上市步伐,有效提高国有资产的证券化比率,更好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国有企业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企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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