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9版:节能环保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9版            节能环保
 

2016年5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企业创新“瞄上”环境治理科技贡献率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刘季辰

在环境问题的解决方面,科学技术无疑是钢刀利剑,对于环保企业而言,更是新技术、新产品的源泉。

“高校及科研院所在环境技术研发方面仍占据重要位置,但环保企业应该成为环保科技产品创新的主体,他们应当发挥出创新的活力。”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王玉庆在最近上海举办的2016环博会上表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及时推广到环保工程的第一线,对技术应用更有意义,对提高环境治理科技贡献率更有意义。“尤其后者,是当前环保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的重点”。

环保短板企业补

建设小康社会,生态环境质量成了重中之重。

“无论是在开局之年,还是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中国的环保产业需要企业去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环保部黄润秋副部长提出,“十三五”时期环保工作,要紧密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强化污染环境和生态保护联动协调,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信息化,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补短板靠什么?当然是环保产品和服务源源不断的供给,而企业则是主体。

2016年3月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作用,发展绿色环保产业,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完善环保政策机制……这些都是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的必要手段。

在环保部科技司巡视员兼副司长刘志全看来,环保产业位居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正是因为该产业肩负着改善环境质量服务,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结构转型的重大使命。

出硬招确保市场向好

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监管执法的持续加强,市场需求的稳步释放,市场环境公平的加快营造,将成为首要任务。

黄润秋表示,围绕新环保法的全面实施,加强推进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在通过强化环保约束手段打开市场发展空间的同时,发挥好环境经济政策的鼓励引导作用。

为促进环保市场持续好转,未来将通过实施排污许可证,征收排污税,鼓励排污权交易等约束性激励措施,进一步激发企业清洁生产,主动治污和资源循环利用的积极性。同时强化监督管理,铁腕铁规治污,抓好企业和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执法的效能和水平,让违法排污者承担负不起的代价。

在黄润秋致辞中特别强调加强科技对环保产业的支撑和引领,建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保科技创新体系,同样受到各级政府的广泛认同。

按照综合调控的第三阶段目标和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对环保领域提出了加快实施已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部署启动一批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围绕环境治理领域的瓶颈制约,制定系统性的技术解决方案,进一步聚焦太湖流域和京津冀区域,加快构建流域水环境安全保障技术体系。

金融激发创新力

完善的市场环境,将支持环保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形成有利于环保产业发展的投融资环境。

环保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对环保企业而言,包括融资在内的掣肘问题依然困扰着企业的创新与发展。

“未来将通过信贷服务、排污权、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股权和债权融资,提供更好的综合金融服务。”有业内人士结合国务院下发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导意见分析指出,积极推动国际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完善环境服务合同各方职权的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将是大势所趋。

在环保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环保部建议:环保企业可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持续加大污染防治,环境质量改善,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特别在细颗粒治理,汽车尾气净化剂污泥资源化,多污染物协同处置,土壤修复治理,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关键领域,增强工程技术研发与装备设备制造能力,逐步建立健全以企业为核心,产学研用结合的污染防治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我国环保产业技术装备与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环保企业应努力提升环境综合服务能力,具体来说就是加强业态创新。比如,目前已经有许多的环保产业,在进一步挖掘释放末端污染治理空间的同时,更多的沿着产业链向上关注清洁生产,向下关注废物的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合同环境服务,环保设施社会化运营等环境服务业,促进环保产业由传统的装备制造业为主,向以服务业为龙头的综合服务业转型升级。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