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税制”使群众叫苦不迭
八年抗战:被毁坏的中国经济之八
来源:中国企业报
“战时税制”使群众叫苦不迭
抗战爆发后,工商业比较发达的东南沿海沿江的大城市相继被日寇占领,大批工矿企业落入敌手,一些工矿企业也被迫西迁。
日本的入侵对财政经济造成巨大破坏,使得占全税收入一半以上的关税以及占全税收达20%以上的统税都大幅减收。天津、上海、广州、青岛、汉口等海关接连沦陷,沿海盐场如长芦、山东、淮北、苏北、两浙、广东主要产盐区的相继失陷,使政府财税收入锐减,国民政府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
原来的财源已经无法适应战时财政的需要。1938年3月,国民党在汉口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由孔祥熙、宋子文亲自参与制订的《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提出要“推行战时税制,彻底改革财务行政”,措施是用“新三税取代旧三税”。
“新三税”里增加的主要是直接税。孔祥熙还明确规定:从1937年10月1日起,凡在海关所在口岸运输的土货,除已征统税及烟酒税者外,经海关及分卡时,均予征收从量货物转口税5%,从价征收7.5%。
差不多从1939年开始,国民政府还在经济贸易方面进一步整顿旧税,以维持原有的税收,适应战争对经济和战略物资的需求。1942年5月,国民政府颁布了《战时管理进出口物品条例》规定:对国家急需的物资如钢铁、机器等减免税收鼓励进口,对非必需品如烟酒等禁止进口;而与军事有关的粮食、五金禁止出口,对并不急需同时又可以换取外汇的土特产品如生丝、茶叶则免税出口。
这一系列财税经济措施的施行,逐渐弥补了因沿海城市及海关沦陷带来的财税收入下降的损失,但是,也为国民党官僚资本的垄断提供了合法的依据。
“推行战时税制”,导致后来的苛捐杂税越来越多,特别是到抗战后三年里,由于各地官员中饱私囊,乱开税种,使广大人民群众叫苦不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