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国企薪酬要避免“一刀切”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孟书强
规范国企薪酬要避免“一刀切”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要对国企负责人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国企高管薪酬待遇问题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国资委成立之初就开始了对这一问题的不断探索。从2004年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到2008年《关于整体上市中央企业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意见》出台,再到最近启动董事会授权试点改革提出“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几乎是每一两年就要出台一个“办法”、“意见”或“通知”。然而外界对国企高管薪酬问题的质疑与争论却一直从未平息。
所争为何?归结起来,各方质疑和争论的焦点所在还是在国企高管的薪酬激励机制和职务消费制度设计中,究竟应该是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
前者认为,国企高管薪酬待遇应该向公务员看齐,国企高管薪酬待遇与党政官员相差太大,就难让党政官员心理平衡,也让大众心存疑虑,既要级别也要高薪是否也是一种新的社会不公。因此,必须由政府来对国企高管薪酬待遇进行严格限制。
后者则认为,如果国企高管的薪酬待遇过低,无法对企业高管形成有效激励,不仅对国企高管不公平,也容易让国企经营管理人才流失,最终不利于国企发展和国资增值。因此,为了国企的长远发展,不仅不能对国企高管薪酬进行人为限制,而且要进一步推动其“市场化”,使国企高管薪酬最终向民企、外企高管看齐。
仔细分析这两方的意见可以发现,其实双方争论的本质仍然在于目前的国企高管薪酬待遇制度是否公平、是否合理。客观地说,在某种意义上,这两种看法都有其自身的道理,都是一种对公平的追求和期待。问题的关键在于哪一种公平才是更大的公平,才是我们所更应该追求的公平?其实外界对国企高管薪酬的质疑和争论不仅在于其拿多少钱,更在于其是否该拿那些钱,拿那些钱是否公平、是否合理。
要消除外界的质疑和争论,我们首先必须让人们看到国企薪酬制度的公平与合理性所在。换言之,在不损及社会普遍的公平正义的前提下,我们有必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既要避免影响国企高管对国企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也要严格限制国企高管们不合理、甚至违规的薪酬待遇,减少人们的不公平感。可以说,国企分类管理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契机。
国企分类管理自然也意味着高管们的薪酬待遇也要分类管理。对于一些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的国企,高管可以参照公务员待遇划分级别,退休后也享受公务员待遇,对其激励也主要是来自行政职务的升迁。对于营利性的国企要坚持市场化的原则,逐步取消其行政化级别,按照职业经理人制度来给职业化的待遇,不再对其薪酬实行人为限制。对国企高管之间来说,这也是一种更为公平的选择。
总而言之,规范国企高管薪酬,不仅仅是推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步骤,也是建立更为公平正义的社会的必然要求。国企高管薪酬不仅仅是一个数字,也是衡量社会公平正义程度的一把标尺。作为国企特别是央企高管,理应站在这个高度上来看待这项改革,积极拥护和支持这项改革。正如习总书记所说,这是国企特别是央企高管应有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