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能源车,需国企民企携手共进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李友志马娜
发展新能源车,需国企民企携手共进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
在这一文件中,国家相关部门提出了六大项近30条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具体措施,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延续、商业模式创新等产业链的多个方面。
其实,近年来关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已经很多了,从2009年开始,国家陆续对新能源汽车的试点推广出台了“十城千辆”等一系列鼓励政策;2012年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2013年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并正式批复确定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等23个城市与河北、浙江、福建、江西、广东等5个省份城市群成为首批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群)。但是,这些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究其原因,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厘清国企、民企等市场主体的地位与角色。有利可图的时候各种企业一窝蜂而上,一旦市场前景不乐观、销量不景气,或者是国家政策的补贴无利可图,就作“鸟兽散”了。可以说,一些国企并没有在国家新能源战略中承担应有的责任,一些民营企业也没能真正参与到新能源汽车市场从而分一杯羹。
就最新出炉的《意见》来看,虽然能够部分缓解政府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的压力,但要真正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健康发展,一方面国企应当主动充当排头兵;另一方面还需要让民营企业真正参与进来,发挥积极作用。
发展新能源汽车首先需要国企的参与。此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虽然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到国企的经济效益,但同时有利于国家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目标会实现,有助于国企社会责任的实现。
在中国汽车企业里,有大批有实力的国有车企,他们是目前中国国产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主角。以一汽、东风、上汽等为代表的大型国有企业,近几十年的发展中通过合资引进等方式实现了企业自身的飞速发展,在新能源汽车方面也有不同程度的投入,近年来先后推出了包括一汽奔腾、荣威E50、北汽E150等新能源汽车,均有一定的产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对于这些国有车企来说,参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既有实力,又有基础,因此应当鼓励其当“排头兵”。
发展新能源汽车也离不开民企的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一项“民生工程”。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尚处于“烧钱”阶段,产业前景并不十分明朗,资金投入也十分巨大,这些都制约着民营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开发的广度与深度。但这并不意味着民营企业就没有在新能源车领域取得发展。
比如,以比亚迪、吉利、众泰、时风等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目前已斩获颇丰,在充电、换电、微型、廉价等多个技术和营销层面推出了多种新能源汽车,其管理模式、技术思路等也有很多值得国企和整个产业链借鉴的地方。但是,这些企业关于新能源车方面的总体设计、性能及产销量与国际品牌相比,还存有相当的差距。因此,国企有必要同民企结合,取长补短、合作共赢,共同把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这块“蛋糕”做大。
其实关于这一点,《意见》已经做了政策铺垫,在其鼓励政策里,多次提到民营企业的作用,如清理规范现有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准入条件、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扶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市场示范应用等。这就说明,政府在勾画该行业发展蓝图时,是把民营企业作为一个很重要的角色来设计的,那么,国企也应该敞开胸怀,接纳并主动同民企合作。政府推动,不代表要排斥民间资本;国企引领,也不代表民企不可以参与。
发展新能源汽车,将真正地考量国企的担当、考验国企与民企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只要政策做好后勤保障,国企当好排头兵,民营企业积极冲锋陷阵,国企与民企通力合作、各自发挥所长,那么离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也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