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发展方式是化解产能过剩之道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李新创
转变发展方式是化解产能过剩之道
中国钢铁工业确实出现了产能过剩现象,而且过剩总量高达2亿多吨,浪费巨大。同时也要看到,钢铁产业投资规模仍保持高位,新增产能仍不断释放,存量产能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如不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约和规范,过剩问题将更突出。
目前,钢铁产能过剩的成因主要来自透支消费、投资无序、退出机制不完善、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体制有待优化等方面。
化解钢铁产能过剩可以有4个方面的举措:分别为市场消化、淘汰减量、重组减量、搬迁转移。
在淘汰减量方面,首先要落实现行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其次要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政策,政策的难点在于如何基于节能减排标准重新界定落后产能,可以结合现行装备能力界定办法,增加有关配套节能减排设施综合评估,进行综合界定。
对于重组减量,目前推进兼并重组遇到的最大挑战还是如何协调国家与地方利益冲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坚持市场化运作、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重点支持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同时还要支持区域优势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兼并重组协调管理,平衡不同利益群体关系。
在搬迁转移方面,可以使产能“走出去”以及东部向中西部产能转移,对于后者,尤其需要坚持的一项原则是减量转移。
对于解决产能过剩问题有4个建议。首先要优化行政考核体制,建议把反映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状况、反映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程度、反映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的指标纳入指标体系,逐步实施绿色GDP考核制度,使地方政府及钢铁企业在发展中承担生态环境成本,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能有效避免无需投资、重复建设及盲目发展等问题。
其次要进一步优化投资体制改革制度,从单一的项目核准制逐渐向兼顾更严格的土地、资源能源、环保安全准入以及评估管理制度转化,强化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土地集约利用、能源资源承载能力、环境容量等要素在投资项目核准过程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建设美丽中国的任务。特别是政府机构应从重审批转到重检查落实上来,真正强化绿色发展的监督机制。
再次,要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议完善项目建设及运营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钢铁企业综合能力评估制度,对经济效益好、能源环境业绩优、区域环境质量佳的钢铁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大力支持其发展。对不能较好满足上述要求的企业,提高其公共资源能源价格,并在节能减排方面实施重点监管,尤其应实施环境容量等公共资源的有偿使用,迫使其全面提升水平或退出市场。
最后要完善有关标准、规范、提高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在兼并重组、市场化产权交易、人员安置等方面,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要高度重视人员安置问题。建议政府倡导和推广产业绿色标准。各行业标准修订单位要结合未来发展趋势和国际先进标准,制定符合产业升级方向的绿色标准,同时加强财税政策引导,真正促进绿色发展。
(作者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