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城镇化规划应利于“新四化融合”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莹
地方城镇化规划应利于“新四化融合”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抓紧制定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据悉,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下称《规划》),将在近期对外公布。
地方政府规划不同于国家级别的经济规划和产业规划,它具有地域性、传承性、创新性和协同性等基本特点。地方政府应如何规划,以有利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新四化融合”,亟须探索。对此,《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发改委区域合作和开放研究所专家吴维海。
《中国企业报》:据我所知,您多年从事地方政府和园区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能谈谈在规划编制和交流过程中的体会吗?
吴维海:规划编制团队通过系统分析国家经济政策、省市产业政策,找到相关产业发展的方向和依据,寻找和确立本规划单位未来的产业机会,为规划编制和决策依据提供支撑。比如,我们在编制贵州省贵阳高新区低碳发展规划的时候,重点研究了国家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低碳经济等领域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专项资金政策等,系统研究和解读了贵州省的相关政策与文件,为高新区的低碳发展规划提供了决策参考。另外,还应注重研究和归纳地方政府和园区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进行规划目标设计和产业定位。
《中国企业报》:地方规划相对于国家级中长期规划有何特点?
吴维海:地方规划的编制要研究和贯彻国家、省、市各级产业政策,符合全球产业趋势,统筹考虑本地区的资源与优势,结合已有规划目标和各专项规划的基本条件,进行系统设计和规划。
地方各类规划参与者和被调研者人数较少,地方高层领导的思路已经有了一定的雏形,规划编制者更多是如何沟通、理解、梳理和提炼决策者的思路,结合全国典型地区的产业经验和国家形势,进行思路优化和目标设计。这就要花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与主要决策者沟通和碰撞,弄清楚决策者的核心观点和基本理念,分析与思考这些思路是否合理和可行,逐步将决策者的思路和零散的火花梳理与升华,纠正或调整不合适的部分观点和某些思路,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系统的规划定位和目标体系等。
《中国企业报》:那么,地方规划与财政之间要如何协调?
吴维海:地方规划的费用列支应在财政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节约财政开支。同时,规划中确立的重大项目和产业链、重点企业目录应该有资源相匹配,体现经济性。规划的实施路径和具体计划应落实和分解到具体的产业或特定地域,避免过于空洞和目标过高,缺少执行条件等现象发生。一般来说,东部规划的预算费用相对高一些,中西部规划的预算费用较低。规划费用还受到规划编制承接单位的人员规模、影响力和交通条件等因素影响。规划具体涉及的产业和重大项目,其投资规模,一般受到产业布局、地域财政、投资吸引力、产业成长性等因素影响。
《中国企业报》:地方规划编制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吴维海:通常的编制步骤,一是讨论规划内容和计划,达成编制协议;二是组成编制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进度表;三是召开启动会,进行资料搜集和产业调研;四是系统分析产业基础和现有资源优势,确立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编制要点;五是进行产业链和产业目标研究和分析,确定阶段性规划目标;六是进行产业定位、产业重点、重点工程、产业资源匹配等统筹规划与数据测算;七是分解产业目标,推动目标计划的分解和实施,确立重点企业或产业目录;八是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和优惠政策、组织体系、考核机制等。通过一系列的规范体系,完成地方规划、园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编制,提交有关部门审核,执行。
在今后几年,随着国家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明朗化、体系化,各地政府和开发区等经济主体将会结合各自的资源优势,大力推动本地区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产业聚集和产业集群,全国范围内将会涌现出各具特色的示范地区、开发区和示范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