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安庭:
推动新型业态发展 创新文旅内需“稳增长”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鹿娟 范捷
全国两会期间,《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安庭,由于长期深耕于文化产业,安庭提出了关于打造新型经济业态,推动文旅内需“稳增长”的提案。
安庭告诉记者,当前,我国经济环境面临着一定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造成了文旅业发展态势面临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我国经济发展韧性强、潜力大、前景广阔、长期向好的特点没有变,支撑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条件持续向好,以“演艺新空间”新型经济业态为代表的文化产业内需及文旅深度融合联动体系,将为我国的文旅及其衍生消费的增长提供重要抓手。
安庭认为,“演艺新空间”是符合城市特征,贴近时代生活,具有人文温度、思想深度的新型演艺业态,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全新方式,将在一系列重要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演艺新空间”新型业态能够积极创新文旅内需,积极拉动周边经济链条,高效助力“稳增长”。二是“演艺新空间”新型业态可以充分整合、盘活存量的闲置或低效的公共空间资源(主要指商用空间资源),在文化创新的基础上实现高效集约经营。三是面对庞大的新生代文化消费群体,在意识形态领域应尽早占领“演艺新空间”这一重要的文化阵地。四是“演艺新空间”主动下沉基层的业态形式与内容,将就地就近促进人民群众精神财富的共同富裕,助力解决以往文化资源配置不充分不平衡等“急难愁盼”问题。
多维发展,努力开拓,走出各类型城市演艺繁荣发展的新路子,为积极扩大经济内需,深入践行“文化强国”战略作出创新性的新贡献。为此,安庭建议,重视“演艺新空间”新型业态的产业布局、配套政策与管理,把政策发力点适当向前移,做到早安排、早动手、早见效,抓紧出台实施相应的国家标准政策举措。
一、在行业标准上,应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尽快研讨出台关于“演艺新空间”的国家行业标准与指导意见。
二、在审批流程上,国家应尽早出台促进“演艺新空间”发展的支持政策。立足于新业态发展的若干新特点,打通既往在金融、税务、市场监督、消防、公安、物业管理、文旅管理等审批、监管环节上的壁垒,形成与之适应的一站式审批、一体化管理。
三、在主管机构的设置与协调机制的建设上,可由文旅部牵头,构建有效的跨界协调机制,高效组织协调实施相应的政策、标准与制度,保障“演艺新空间”业态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在业态的可持续发展上,通过产业扶持、市场环境打造、演艺教育发展、版权保护、法律和政策机制完善等,畅通演艺产业创意、生产、传播和消费的产业链条,构建演艺产业创新驱动的协同机制与良好生态。鼓励所在城市使用已有政策资金的引导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演艺新空间”的内容创作生产和运营管理。
五、在产业构建与城市支持保障上,支持所在城市充分利用工业遗址、老旧厂房、商场、写字楼等,为演出企业提供更多的创作空间和演出空间。引导和支持建设“艺术商圈”,引导大型商业购物中心、主题饭店酒店、体育设施等充分发挥演艺消费的溢出效应。
六、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发展上,发挥科技赋能的功能,促进信息网络技术、AR/VR/MR、人工智能技术、元宇宙生态理念在“演艺新空间”内容创作领域的应用,提升数字化创作、传播和营销能力。
七、适时研究推动将“剧本杀”“密室”等传统上“小、散、乱”的零散业态,纳入“演艺新空间”的行业标准与管理规范,推进新形业态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