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侨联副主席、国和控股集团董事长陈乃科:
维护海外投资权益,健全海外利益安全保障体系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一直以来,“经济共赢发展”模式是我国对外交往中的主渠道,也是争取投资国民心的法宝。近年来,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将目光转向沿线国家和亚非中小国家,以期寻找新的发展机遇。
市场化的海外安保力量由于起步较晚,还无法胜任对国家外交公共服务的补充和完善,难以高质量对特定区域、企业和人群提供具有针对性、持续性、个性化的服务,譬如当地安全风险调研和评估、紧急救援和医疗服务等。在企业个体层面,众多海外中资企业和人员“自力更生”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缅甸事件暴露出诸多中资企业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应对、联络、救援以及通讯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譬如过分相信当地政府的保障承诺,最终因承诺没有得到兑现而陷入孤立无援的处境。
一方面,在同“一带一路”沿线及亚非国家交往中,我们既要强调平等交往,杜绝“大国沙文”主义,也要让他国明晰中国海外利益的底线和触碰后的结果,亮出中国敢于维护海外利益的决心和措施,譬如建立健全我国海外利益安全保障法律体系,制定出台如“海外利益安全保护法”“海外利益安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延伸我国对海外投资国的政治、军事、外交、舆论影响力。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外的主动作为,特别是涉及重要战略命脉的如中巴经济走廊、中缅油气管道、中老柬铁路等,要主动介入,主动引导事态的发展,积极构建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地缘政治环境。
此外,还应重视把“人文外交”作为维护国家利益、改善国家形象的柔性手段。一方面,可基于五千年悠久的中国文明与传统、基于共赢发展的“草根”事迹,创作并推出反映“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有“温度”的文化作品,使中国当代人文精神和人文观念与沿线国家形成共鸣,力争实现文化融通;另一方面,要准确认知把握文化在中国海外利益保护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构建起文化情报的工作体系,重点要梳理日本、美国、英国等国家开展文化情报工作的历史,借鉴认知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构建文化情报独特的分析范式与基本方法,并围绕中国在海外投资、承建的项目,中国驻外机构与人员等重要议题,设计文化情报应用的各种场景,探索文化情报应用,使文化成为维护海外权益的重要载体工具。
此外,还要丰富海外权益保护的力量渠道,一是创新维和行动途径,保护海外公民与资产安全。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是中国军警力量“走出去”公开、合法、合理的途径,我国应当充分利用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弹性”身份与国际化平台,积极参与安理会等重要组织规则制定,构建全球安全机制,保障海外利益长远发展。二是推进政策激励引导,发展市场安保力量。相对而言,市场化的私营安保力量拥有工作效率高、政治敏感度低、国际合规性强等优势,建议不断完善相关引导扶持政策,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保险业与海外安保产业的合作,利用前者的资本推动后者发展,支持有实力的中国安保企业“走出去”开展合法经营、国际合作,利用市场化渠道保障我国海外利益安全。三是进一步提升我国驻外企业、机构和公民在海外的适应能力和规避、抵御风险的能力,既要树立安防意识、强化安防力量,也要加深对东道国社会文化、制度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尊重当地的价值观和风俗习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