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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版            调研
 

2021年2月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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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中国企业发展环境调研报告(中)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上接第十二版)对于营商环境的各项维度的满意度采用5分计分,其中,<=2.5分代表“差”,2.5—3分(包括3分)代表“较差”,3—3.5分(包括3.5分)代表“一般”,3.5—4分(包括4分)代表“较好”,4—4.5分(包括4.5分)代表“良好”,4.5—5分(包括5分)代表“优”。

(一)政策环境是支持企业实现自身目标的最重要的发展环境

从整体而言,“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与“金融环境”是企业实现发展目标的最为重要的三项外部环境。具体而言(见表3),57%的受访企业认为,政策环境是支撑企业实现发展目标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之一,45.6%的受访者将市场环境列为最为重要的外部环境之一,40.4%的受访者认为金融环境是促进企业实现发展目标的外部环境之一。相比之下,仅有19.7%的受访者认为开放环境是推动企业实现其发展目标的重要外部环境。

虽然不同性质的企业对于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的排序不尽相同,但是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1)政策环境依然是支持企业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最为重要的营商环境之一,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58.5%)与外商投资企业(83.3%)。政策环境作为受访企业认为的最为重要的营商环境凸显了政策在支持企业实现其发展目标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同样也强调了政策制定工作的重要地位,提醒政府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企业诉求,为企业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政策支持;2)受访企业普遍对于市场环境的重要性有较为深刻的认知,市场环境在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中小民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比例分别为41.4%、50%、37.8%、52.5%和16.7%。因此,营造自由、平等、公平的市场环境能够为企业实现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氛围;3)金融环境的重要作用在大型民营企业、中小民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日益凸显,其重要性比重分别为42.2%、42.4%和66.7%。不同的是,金融环境在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的发展目标实现的过程中所占的比重较低,分别为34.5%和33.3%。由此可见,优化金融环境是支持民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综上所述,强化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优化金融环境应当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政府的工作重点。

值得注意的是,受访企业普遍认为法治环境在企业实现发展目标过程中的重要性较低,远远低于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与金融环境的重要性,法治环境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尚未凸显出来。究其原因可能是,当前企业对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权益、处理纠纷的意识仍有待提升,各级政府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宣传与实践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在支持企业发展、保障企业权益层面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也应是当前政府工作重点。

(二)企业普遍对法治环境与政务环境满意度较高,对金融环境满意度较低

调研数据显示(见表4),疫情期间所有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总体满意度得分为6.8分,处于6—7分的评分区间,对疫情期间各项营商环境的评价较为一般。其中,受访企业对法治环境与政务环境的满意度最高(7.0分),创新环境与供应链环境次之(6.9分),市场环境、政策环境与开放环境的评分稍低(6.8分),要素环境评分为6.7分,金融环境的满意度最低为6.5分。因此,优化金融环境,加强金融信贷工作应当成为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

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因企业类型的不同而呈现鲜明的区别:

中央企业:中央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总体满意度得分为6.8分,仅高于外商投资企业和中小民营企业。中央企业对于政策环境与供应链环境最为满意(6.9分),但是对金融环境与政务环境的满意度最低(6.6分)。中央企业对于各项营商环境的评分处于6—7分的区间,评价较为一般。

地方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总体满意度得分为7分,居于第二位。地方国有企业认为法治环境较好,评分高达7.5分,而认为供应链环境较为一般,得分仅有6.1分,与最高分相差了1.4分。

大型民营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总体评价较好(7.6分),整体满意度在所有类型企业中最高。其中,认为供应链环境表现良好(8.1分),虽然对于金融环境与政策环境的评价相对较低,但仍处于7—8分的较高区间。

中小民营企业:中小民营企业对于营商环境的总体评价较为一般,且评分最低(6.5分)。其对法治环境的满意度最高(6.8分),对于金融环境的满意度最低(6.2分),均处于6—7分的“一般评价”的区间。

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总体满意度得分为6.7分,仅高于中小民营企业。并且,外商投资企业对于各营商环境的评分差距较大,认为政务环境表现较好(7.3分),但是对于金融环境和政策环境的评价很差,评分仅为5.3分和5.5分,相差将近2分。由此推测,外商投资企业在疫情期间获得的金融与政策支持对于帮助其渡过难关发挥的作用有限,由此导致其满意度较低。

(三)中小民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对营商环境的不满意程度较高

整体而言(见表5),受访企业表示对营商环境不满意(即得分 <= 5)的比例在30%左右,其中,约有32%的企业对金融环境不满意,其次为政策环境(29.8%),从另一层面反映了金融工作与政策支持在推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具体而言,中央企业的不满意程度最低,不满意的比重均在25%以下。然而,外商投资企业的调研数据显示,约有50%的企业对于政策环境和金融环境不满意,仍有1/3的企业对于市场环境、创新环境、要素环境和供应链环境不满意。此外,39.8%的中小民营企业表示了对金融环境的不满意,36.4%的中小民营企业对于政策环境表示不满。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小民营企业对于金融环境和政策环境的不满意比例均高于所有企业平均水平,说明针对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小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与政策支持仍旧是当前工作的短板,亟待进一步加强。

(四)中小民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对市场环境的评价一般,其感知到的市场竞争公平性、市场准入平等性与政府招投标程序的规范性有待提升

企业对市场环境的总体评价一般(见表6),全部企业的满意度评分为6.8分。但是,大型民营企业对于市场环境的评价较好,满意度评分为7.4分,地方国有企业次之(7.1分),中小民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对市场环境的评价最为一般,评分为6.5分。

企业对市场环境各维度评价较好,满意度评分均处于3.5—4分的评分区间。大型民营企业对于市场竞争公平性、市场准入与政府招投标程序的评分均最高(均为4.0分)。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的具体评分同样处于3.5—4分的评分区间。可见,大型民营企业、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实力较为雄厚,规模较大,其所享受到的市场准入、市场竞争与政府招投标的待遇也可能较为优越,因此,对于市场环境的评价较好。

中小民营企业对于市场环境的评价较为一般,三个维度的具体评分为3.5、3.5和3.5。外商投资企业认为市场竞争公平性较差,评分仅有3.0分,对于市场准入平等性与政府招投标程序的评价比较一般,具体评分分别为3.5和3.3。调研结果显示,中小民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均认为市场竞争公平性、市场准入与政府招投标程序的表现一般。这很可能是因为中小民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与招投标时处于相对劣势,其市场竞争结果并不如意。

(五)中小民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对金融环境的评价较为一般

企业对于金融环境的总体评价比较一般(见表7),评分仅有6.5分。各类性质的受访企业对于金融环境的评分差距较大,大型民营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认为金融环境的表现较好,评分分别为7.2和7.1分。外商投资企业对金融环境的评价最差,评分仅为5.3分,与最高分之间有1.9分的差距。中小民营企业对金融环境的评价一般,具体评分为6.2分。

企业对于融资成本合理性、融资便利性以及融资渠道的评价一般,平均评分均为3.5分。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认为融资成本合理性、融资便利性以及融资渠道多元化表现很差,评分分别为2.3,2.3和2.5分。中小民营企业的各项评价较为一般,分别为3.4、3.3和3.4分。中小民营企业对于金融环境各维度的评分仍显著低于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与大型民营企业。其中,大型民营企业对融资成本、融资便利与融资渠道的评分最高、评价较好,分别为3.8、3.9和3.8,处于3.5—4分的高水平区间。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小民营企业对于金融环境各维度相对偏低的评分反映出,疫情期间,融资成本、融资便利性与融资渠道并不能很好地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以至于企业对其满意度较低。因此,从提升融资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等角度改善金融环境,有助于为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更为合理、有效的金融服务,从而支持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此外,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与大型民营企业的较高评分反映出,当前规模较大、实力较为强劲的企业在融资贷款时仍具有相对优势。金融信贷应该持续性、有针对性地向中小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倾斜,以保障其日常经营。

(六)各类企业对政策环境的评分差距较大,中小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对政策环境的满意度低于平均水平

企业对于政策环境的总体评分为6.8分,总体评价较为一般(见表8)。其中,大型民营企业政策环境的评分高达7分,中央企业的政策环境评分仅次于大型民营企业(6.9分),地方国有企业与中小民营企业的总体评分相同(6.7分),均处于6—7分的中等水平区间,对于政策环境的评价均较为一般。但是,外商投资企业对于政策环境的评价较差,仅为5.5分。由此推断,疫情期间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到的政策支持一定程度上难以满足企业维持日常经营、实现恢复的需求,导致外商投资企业对于政策环境的满意度较低。

由政策环境的具体维度的评分可知,企业对于征信服务体系的平均满意度较高,平均得分为3.8分;涉企收费的规范性以及企业税负的满意度相对较低,分别为3.7分和3.6分。总体而言,企业对于征信服务体系、涉企收费规范性以及企业税负合理性的评价较好,均处于3.5—4分的区间。但是外商投资企业对征信服务、涉企收费的规范性与企业税负的评分仅为2.7、2.6和2.5分,评价较差。中小民营企业对于以上三项维度的评分分别为3.8、3.6和3.5分,评价较好,但是却略低于总体平均值。而经营实力较为雄厚的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与大型民营企业对于政策环境的评分相对较高,侧面反映了其得到的相关政策支持能够有效满足其生产经营需求。由此可见,为了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支撑企业实现生产经营的稳定恢复,政策支持力度应着重向中小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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