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企进入深化施工新阶段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刘兴国
2017年,国企改革政策框架体系基本确立,“1+N”的改革文件体系大致出齐;“十项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公司制改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央企重组等工作全面展开,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发力,重点难点问题取得重大突破。改革红利逐步释放,国企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发展活力持续增强,现代企业制度日益完善,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方面取得突出成效。2017年1—11月,国企营业总收入46.7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利润总额2.6万亿元,同比增长23.5%。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重大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是决战全面实现小康和第一个百年目标、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里,全面改革开放将继续坚定推进,国企改革也将以党的十九大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准绳,按照“1+N”政策文件体系厘定的改革框架要求,在充分总结前期各项改革试点工作所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当前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基础上,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进入深化施工新阶段;将会有更多国企从各自角度加快落实具体改革举措,国企改革将会在新时代迎来新进展,取得新突破。
高质量发展将成为国企改革的核心目标。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突出强调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企业必须坚持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国企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更需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当前在部分领域确实存在国企效率不如民企、国企发展质量不佳的问题,扭转这一局面的根本出路在于进一步深化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加快完成国企历史遗留问题的全面解决。国企“瘦身健体”力度将明显加大,企业管理层级和法人数量将大幅压缩;去产能将持续推进,国企去杠杆将成为实体经济去杠杆的重点领域,国企大规模借贷扩张模式将得以遏制,调整投资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将成为推动国企发展的主要手段;创新重要性将进一步凸显,国企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创新投入持续增加,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成为国企构建新时代竞争新优势的关键基础;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举措将加快落实,新举措将继续出台,国企办社会职能将全面稳妥剥离;员工能进能出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将逐步建立,国企员工身份完成转变,人员过剩所导致的劳动生产率低下等问题将有所缓解。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成为全面深化国企改革重要抓手。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初步成就,在中央层面已经先后推出了两批合计19家试点央企,第三批10家央企和21家地方国企的试点名单也已经确定,央企和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参与面均有明显提升。前不久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8年要完善国企国资改革方案,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这些改革任务,显然需要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重要抓手,这也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深化国企改革指明的根本方向。预计在第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后,央企和地方国企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都将迎来加快推进的新时期。而且公司制改制的全面完成,为国企在集团母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打开了想象空间,很有可能会在今年选择某一家合适的央企母公司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借助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的更大突破,国企可以引入更多优秀非公资本战略投资者;一方面可以有效将国资管理规范优势与非公资本机制灵活优势相嫁接,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其他战略投资者的进入促进股权结构优化,实现公司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提升。此外,预计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员工持股计划将进一步扩围,国企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将得到更好激发,企业活力与效率将持续提升。
管资本的监管模式将加快建立。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是国资监管改革的既定方向。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时代,国企主管部门对国企采取的是“管人、管事、管资产”的管企业模式;国资委成立后,自然而然地承继了这一监管模式。随着独资国企向产权多元化主体的演变,国资委越来越难以继续以管企业模式对产权多元化国企实施监管;如何监管好产权多元化后企业中的国有资本,确保在不影响非公资本合法权益前提下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逐渐成为国资监管的核心职责。2017年年中出台了《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强调要围绕以管资本为主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上述要求的落实,无疑将加快推动国资委构建基于管资本的新监管模式。在管资本监管模式下,国有资本经营权将充分授予企业,董事会将真正成为企业决策主体,职业经理人制度也将得以推行;企业所有制属性将逐步淡化,国有资本的进退也将常态化;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方式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国有资本将通过投资布局结构的动态调整来实现做强做优做大,而不再是拘泥于把特定企业的规模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