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集团公司董事长耿福能:
革新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龚友国
耿福能(左二)与代表们合影留念 |
民以食为天,保证食品安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党和政府常抓不懈的工作,但各类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屡禁不止。
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商务部从2010年开始,就选择试点城市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但商务部的追溯链条局限在流通领域,产品源头的溯源由农业部推进,而且溯源品种局限在猪肉和蔬菜。除此之外,社会上也有企业自发地进行溯源建设,但是标准不一致,食品追溯链条不完整。
建立溯源体系
倒逼安全责任
通过建立溯源体系,跟踪食品从产地-流通-消费者的过程,让责任人信息透明化,从而达到强化企业、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的目的,倒逼他们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借助技术手段实现农产品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明确,责任可追究,信息可查询,除了能落实安全责任,更重要的是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说到底就是要构建农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诚信机制。
全程透明的实名制追溯机制的实现,要求各级从业者都进行诚信交易,因此最终给消费者提供的也是诚信产品,这无疑会大大促进诚信世界的建设。
我国地大物博,物产丰富,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特色的产品。但是农产品通过外观很难辨别真假,这就造成了很多知名的地域性农产品品牌很容易被假冒,最终影响该品牌的口碑。通过全国性的权威溯源数据,就能有效保护农产品地域性品牌,保护其持续性发展。
建立全国性追溯平台
由于产地和流通分别隶属农业部和商业部,在此之前农业部已经着手筹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而商务部通过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也建成了追溯管理平台。此外,一些企业也在自发建设溯源体系,比如阿里巴巴的满天星计划以及家乐福的溯源扫码。
但是这些数据平台,标准不统一,数据链条不完整,而且数据也不够权威,不能真正发挥溯源的作用。
因此需要建立统一的全国通用权威追溯管理平台,按照农业部提出的“高度开放、覆盖全国、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目标建设国家平台。但对已建成的平台不应该浪费,应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整合。
推动追溯管理法制化
2016年最新颁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填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空白,并规定了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办法,但是尚未将溯源纳入法律范围。
因此,要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步伐,充分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法制化,重点将主体管理、市场准入、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处罚措施等关键要素纳入法律范畴,为追溯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另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尽管农业部和商务部都在牵头溯源工作建设,但落实到具体对农贸市场、超市、社区门店等终端的监管执法却是各地的食药监局。因此,建议无论是全国统一的追溯平台还是具体的执法都应交由食药监局牵头,避免再出现之前的分段管理。
扶持市场主体创新
溯源机制的建立和落实离不开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为了向消费者证实自身的品质,已经有不少企业自发地进行溯源探索。但是,建设全程的溯源,不仅需要设备投入,也需要结合物联网、互联网技术投入研发力量,在没有形成产业链共识以及消费者强烈需求的背景下,企业的建设热情还未被最大程度激发。
对此,政府可设立专门的溯源补贴资金,激励农产品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不断寻求溯源的技术突破,并培养消费者的使用习惯。
加大宣传推广
食品安全是所有人关心的问题,保障食品安全是政府的应尽职责,但是溯源的透明化、可查询的特点使得所有消费者都可以主动参加到溯源建设中来,通过查询保障自己的知情权,并且发现问题后主动举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倒逼机制,让各环节经营者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诚实经营。
但目前,消费者对溯源的接受度还不高,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推进的溯源体系,都未能调动起消费者的积极性。因此这需要政府加大普及追溯知识,传播追溯理念的力度,建立违法行为信息披露制度和有奖举报机制,让消费者知道溯源机制确实行得通,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