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包容性改革作为战略选择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上接第五版)
中国需要的不是虚幻的、高调的“社会美妙”理论,而是实在的、大家都有活路的“社会共生”理论:穷人不能再穷,富人不必“出走”,中产必须扩大,社会各界都有奔头。其中,扩大中产群体,是“社会共生”的中心环节。参照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分析,目前中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估计只占总人口的25%—30%,逐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刻不容缓。社会改革,应致力于建立这样一种多元阶层社会共生的社会体制。
关键在于深化收入分配改革。中国的收入差距扩大,已接近“社会容忍红线”。要做到大家都有活路,必须缩小贫富差距,远离“社会容忍红线”。改革中要注意防止陷入拉萨尔“就分配谈分配的窄圈”,重在突破收入分配的“体制瓶颈”,特别要正视产权制度和政府制度问题:由分配制度改革切入,向产权制度改革提升;由分配机制转型切入,向政府制度转型提升。
多元阶层欲共生,需要编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安全网”。在“安全网”能兜住的情况下,再着手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同时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大体框架,需在“一场深刻的革命”与“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之间作文章。如果把改革目前达到的水平视为“地平线”,把基本的 “红线” 比作 “天花板”,那么两 “线” 之间改革的空间还是相当大的。
由于中国改革走的是一条“边际演进”的渐进式改革之路,经过30余年,迄今容易改的差不多已经改完,余下的都是“坚硬的堡垒”。在改革的“战车”跨越边缘性障碍之后,现在需要推进到核心部位的“堡垒”面前。改到此时、此处,需要突出重点、啃硬骨头,应当制定并实施紧迫的、有重点的、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
经济改革的五个重点
经济改革围绕“公正性的深度市场化”改革,突出五个重点:
(1)垄断行业改革。对真正的自然垄断性环节(如电网、铁路网、航空网、骨干电讯网等),可暂时不破垄,但要实行一定范围的“争夺市场的竞争方式”;而对过时的、假冒的所谓“自然垄断”,以及垄断性行业中的竞争环节(如发电、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电讯运营业务等),要坚决破垄。对法令性的垄断(如烟草),可不破垄;但对不合理的行政垄断(指利用行政权力保持不合理垄断地位的),要坚决破垄。对竞争基础上形成的产业集中,不应破垄,还应进一步加强,以提升中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但对阻碍和限制竞争的经济性垄断(如厂商串谋、寡头垄断以及利用行政权力实施垄断行为等),应坚决破垄。在此,要消除社会上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将“产业集中”等同于“垄断”的误区,化解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由排斥垄断性行业改革的“心结”。
(2)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是锁定使用权人的土地用益物权,尊重农民对承
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包括流转和抵押)权利。其一,建议调整“赋予农民权利”的提法,这种提法带有自上而下的“恩赐”色彩。从产权关系来看,农民的土地既不是“国资”,也不是“党产”,何来“赋予”之说?实际上,“农民的权利”是“天赋”的,建议采用“承认”“尊重”“保障”的表述。其二,明确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流转,使农民最大程度享受土地增值带来的利益。其三,不要武断地排斥农民的土地抵押权,而应根据新情况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这一权利予以确认。
(3)金融体制改革。重点是打破大银行垄断,推动私人及草根金融发展;同时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把握两个抓手:存款保险制度和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的市场化利率。
(4)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改革分税制和预算管理体制,开征房产税、遗产税、环境税等,以及改革资源税等。
(5)资源性产权价格为重点的价格改革。这是要素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将市场体系建设进行到底的重要方面。
社会改革的五个重点
社会改革围绕“社会共生”和社会组织创新,突出五个重点:一是收入分配改革;二是户籍制度改革;三是事业单位改革;四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创建;五是社会组织改革(如各种社团组织,重点是“去行政化”、实行登记制、取消主管部门、经费自筹等)。
中国的改革是几代人从事的前所未有的创新事业,特别需要一代“喜欢变革、喜欢破除传统事物”的新人。如果说他们属于“异类”,那么讲包容恰恰是包容这些“异类”。整个社会应当为一代“超限制新人”的崛起和成长开辟道路。
新阶段的全方位改革,会遇到一些障碍,其中固化的利益格局是最大的障碍。笔者在问卷调查中发现,56%的受访者完全赞同“既得利益集团是改革的最主要障碍”这一提法,这一结果值得重视。这就产生了如何应对既得利益集团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也不能够用传统的“你死我活”思维应对,而应该采取“差别化”对策。其中的关键在于摆脱既得利益格局中某些“障碍力量”的束缚。
改革开放以来,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利益集团,其利益已受到较大削弱,但在一些改革尚未攻坚的领域,其影响力依然较大,在新条件下可能以新形式显现。同时,近年来还产生了新的固化利益格局。其中的一小部分人,既不希望倒退回到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也不赞成继续深化改革,极力维持目前某种“胶着”状态的局面,期望从这种“未完成的改革”状态中获利。新、老两种情况交叉并存,形成相当复杂的利益格局,并对政策的制定产生某种程度的影响。当改革进入新阶段之后,能否超越这种利益格局的羁绊,是关乎改革全局的重大问题。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来源:中国改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