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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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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战略高度认识和弘扬企业家精神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常修泽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不断涌现,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我国综合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决定》为什么特别强调“弘扬企业家精神”?我们究竟要弘扬什么样的“企业家精神”?如何把“弘扬企业家精神”落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处?对此,本文从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新发展阶段为什么特别强调弘扬企业家精神?

“企业家”一词源于法文,原意带有冒险家的意思。在英语中,企业家(Entrepreneur)意指创建企业并担任经营管理职责的指挥者。准确地说,并不是一般的企业经理就能称之为企业家,只有那些有创新思想并有创新业绩的企业经理才能称得上企业家(常修泽等著:《现代企业创新论》,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87—488页)。

今天,我们之所以特别强调“弘扬企业家精神”,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和战略考虑。具体来说,新发展阶段我国在改革、发展、开放三大领域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必须“弘扬企业家精神”。

第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沿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渐进式市场化”路径,“咬定青山不放松”、不断向理想目标奋勇攀登的。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针对我国当时根深蒂固的计划经济体制,提出“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著名论断,虽然还存有“计划”痕迹,但“商品经济”明显已成中心词和改革导向[参见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课题组(谷书堂主持、杨玉川、常修泽)1983年上报中央的研究报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公开出版]。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论断。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在总论部分提出“七个聚焦”,在“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面,紧接的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性作用”就“定”在高屋建瓴处,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无论从高度还是力度看,其中释放的信号是不可忽视的。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国改革开放亟待“开新局”的条件下,弘扬企业家精神,对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二,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需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第三部分“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强调要“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第四部分“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中,进一步明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在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中,靠谁去具体“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需要靠企业家,靠企业家的运筹帷幄。因为企业家作为创建企业并担任经营管理职责的指挥者,是他们在企业里把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

第三,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需要。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重申:“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高水平对外开放“高”在哪里?简言之,就是“高”在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企业家在新时代对外开放中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只有“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才能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中发挥“开放先锋”作用。

二、我们要弘扬什么样的“企业家精神”?

根据笔者的观察和体验,中国优秀企业家身上有诸多好的精神特质,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引导弘扬企业家精神。

第一,引导企业家勇于担当时代责任。

企业家是时代的产物。在行政计划经济体制的无竞争和按指令操作的条件下,既不存在企业家,更谈不上企业家创新(常修泽等.现代企业创新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第488页)。从上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的今天,一批批的企业家,勇于担当起时代赋予的重任,以历史主动精神书写充满时代责任感的新篇章。这种

历史担当和时代责任精神是十分可贵的,需要弘扬。

第二,引导企业家勇于开拓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更是企业家的特质。“企业家具有先他人发现那些未曾被注意到的、潜在的、更有价值的生产的能力”(常修泽等.现代企业创新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第492页—493页)。今天,我们面临着艰巨的“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及同样艰巨的“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尤其需要弘扬企业家这种“开拓创新”精神。

第三,引导企业家更加注重协调包容。

笔者认为,企业家的“协调者”角色值得重视,尤其在中国,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更值得挖掘。因为,中国的企业家在组织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只是“协调供需双方”,而且要协调和处理更多方面的关系:“上”,要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下”,要处理好与企业员工关系。“内”,要处理好与团队内部一般高管和中层(国外学者称为“内企业家”)的关系。“外”,还要处理协调好与社会的关系,包括履行社会责任等。在这些复杂的关系面前,企业家都要有协调精神和包容胸怀。在今天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需要全方位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过程中,企业家的“协调包容”精神,尤其可贵。

三、如何把弘扬企业家精神落到实处?

依据笔者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理解与研究,结合现实情况,这里提出以下六点意见。

第一,明确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责任主体:从国家战略高度提高对“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认识和行动自觉。

这里必须明确: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责任主体是谁?“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的主体是谁?笔者认为,企业家精神是被“弘扬”的客体,而“弘扬”的责任主体是各级党政组织、国家有关机构以及整个社会。在这方面,政府应率先垂范,带头提高对企业家的社会尊重度,并切实塑造新型政商关系,在“亲”“清”中扩充“帮扶”的内容。具体工作中,造就宏大的企业家队伍,对企业经营管理者“正其名、复其位”。

第二,打造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几大制高点:从社会舆论、法治环境、制度建设等“高处”弘扬企业家精神。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的“弘扬企业家精神”,具有一定难度,要下很大功夫。由此出发,笔者提出从社会舆论、法治环境、制度建设等方面建设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制高点:一是弘扬企业家精神的社会舆论制高点;二是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法治环境制高点;三是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制度建设制高点。

第三,夯实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底层基础:切实保护企业家的产权、创新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机制和营商环境。

2016年11月27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由中央颁发的系统性产权保护文件。2017年9月2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这是中央首个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高度,强调切实保护、激励企业家的专门文件。

中央连续发布这些重要文件,旨在为企业家提供“定心丸”和“定盘星”。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要“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在底层逻辑上,必须做到以下四点:(1)切实保护企业家的物权、债权、股权等基础性财产权;(2)保护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尤其是职务发明成果“资产单列”和“赋权改革”;(3)保护企业家的“人力资本产权”;(4)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的各项合法权利。对此,应该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相关体制和营商环境。

第四,确立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公平架构:为各类企业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舞台。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文件曾经多次提及“两平一同”,即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但其范围所指是在“不同企业层次”之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的则是“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同一段话里前后两次出现的用语都是“各种所有制经济”,一个是基本面“保证”,一个前进面“促进”。不仅如此,而且在正面阐述“两平一同”之后,又提出:“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这不仅涉及市场的平等性,而且涉及所有制的平等性。为此,必须更坚定地实行“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让企业家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中大显身手。

第五,瞄准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实现目标,切实完善管理要素市场(企业家市场)。

这里说的实现目标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具体到企业来说,就是“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其实,企业家作为一种重要的人才资源,也有一个是否得到合理配置的问题,因此建议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要求,逐步把企业家推向市场,实现经理资源市场化。然而,管理要素市场(企业家市场)目前基本处于缺位状态。为克服现有困难,笔者建议可以探索创建管理要素市场。进入市场后,应按照市场规则和《公司法》办事,让企业家和企业双向选择。

第六,健全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双向机制:建立社会容错与企业家自我纠错“双机制”,从内外两个方面促进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

首先,国家应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企业家精神,调动全社会创业创新积极性,汇集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完善对企业家的“容错帮扶”机制是一个切实有力的举措。对不涉及违规决策、没有不当利益输送,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容错的,应予以宽容。同时,与社会建立容错机制相向而行,企业家自身也要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净化、自我纠错的内在机制。只有从内外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完善制度环境与提高企业家自身素质并重,企业家群体才能更加壮大,企业家精神也才能得到进一步激发、保护和弘扬。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来源:《国家治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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