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8版:第八届“一带一路”园区建设国际合作峰会会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8版            第八届“一带一路”园区建设国际合作峰会会刊
 

2024年10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抓住“一带一路”机遇,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

访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雪峰

来源:中国企业报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走出国门,进行对外贸易和投资。但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分属不同法系,其对贸易投资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如何抓住“一带一路”机遇,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对此,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雪峰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阐述了自己的理解与看法。

问:在北京众多律师事务所中,泽亨律所是如何定位的?它的成立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和考量?

张雪峰: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泽亨律所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拓展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树立客户利益至上的理念,这也是赢得客户认同并确保律所稳健、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

“专业、保密、高效、诚信”的服务理念是律所长远获得客户信赖的基本素养,泽亨律所致力于搭建一支有责任心的律师团队,打造一家客户信得过的提供高端商事领域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建设方面,考虑到律师事务所的人合性,泽亨律所坚持以客户为本,以律师为本,注重团队成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致力于通过成熟的专业化团队为客户提供务实、高效的法律服务,以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问:在律所的服务理念上,你又有哪些独到的见解?

张雪峰:在坚持客户本位、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的行业共识之外,我认为律师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与专业态度是律所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推动力。泽亨律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品牌化、专业化、精细化的法律服务,并坚持创新发展,追求卓越,力求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展现出我们的专业水准,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问:有人认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会给律师带来新机遇,同时也是一种挑战,对此你怎么看?

张雪峰:共建“一带一路”,是党中央主动应对全球形势深刻变化和我国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也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立足当下、谋划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司法部高度重视发挥律师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律师为投资贸易合作等国际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推动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并指导“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律师界的交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共建“一带一路”对于律师和律师行业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对律所而言,可以通过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推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律师界之间的务实合作,为投资共建“一带一路”的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对律师个人而言,在“一带一路”的广阔舞台上,律师的角色不仅仅是法律问题的解决者,更是商业合作的促进者和文化交流的使者。我们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敏锐的商业洞察力以及出色的跨文化沟通能力,才能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为客户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

问:泽亨律所的律师曾经成功助力很多企业、企业家获得了理想的诉讼结果,有什么经验可以分享?

张雪峰:泽亨律所一直秉持敬业勤勉的理念,对于每一个案件我们都会进行深入地研究和分析,从法律规定、司法案例、学术文章、专家意见等层面进行全方位地解读和剖析,为客户量身定制最合适的诉讼方案。在庭前准备阶段,我们形成了高效化的客户沟通机制、可视化的诉讼方案展示、全面化的类案检索、体系化的证据梳理、专业化的法律文书撰写以及精准化的庭审表达等一系列规则。正是凭借着这样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专业的服务理念,泽亨律所代理的多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不仅赢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与社会反响,更收获了客户的高度赞誉,成为个案推动法治的经典案例。 (大江)

【名片】

张雪峰律师简介

张雪峰,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党支部书记。专业领域为争议解决、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刑事风险防控。执业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了多起轰动性案件,包括内蒙古王力军案(列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张美来案等,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网等多家权威媒体报道。同时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金融犯罪与刑事合规》授课教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中心北京中心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预防金融证券犯罪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校外实践导师,南方财经法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荣获21财经颁发的2021年度刑事辩护领域“金牌律师”,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颁发的2017年度刑事辩护杰出成就奖、2016年度刑事辩护杰出成就奖。2013年,在《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活动中,被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评为丰台区最美公益律师;2013年,被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模范个人。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加入我们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