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义务转让通知书
来源:中国企业报
致:北京鸿坤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我行与南充盛华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编号:XMGJSHT-001),自2023年12月29日起,我行将贵我双方2019年6月21日签订的编号为1202201906212680的《项目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予南充盛华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主合同项下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特此通知。
出让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抄送:担保人北京亿润创智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人北京大晟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人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人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