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企业新质生产力优秀案例” “全国企业营商环境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企业报
各企业/地方政府/产业园区等相关单位:
全国企业家活动日暨中国企业家年会是中国企业联合会组织开展的一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的重要品牌活动,目前已成功举办30届。2024全国企业家活动日暨中国企业家年会将于5月28-29日在河南郑州举行。会议期间,同时举办“第二次全国企业新质生产力峰会暨第十次中国企业营商环境研讨会”,并将发布“2024年度中国企业新质生产力优秀案例”“2024年度全国企业营商环境优秀案例”。
本次活动的指导单位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主办单位为《中国企业报》集团、中国企业发展论坛组委会。本次案例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止,由各相关单位自行申报。征集结束后,优秀案例认定委员会将经过初步认定、专家审定等,遴选出具有创新性、代表性和推广性的标杆案例公开发布,并邀请优秀案例单位代表出席平行论坛活动、领取证书、经验交流等。
一、案例征集范围及要求
1.营商环境优秀案例
面向全国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征集范围包括不限于地市县区、经开区、高新区、城市新区等。重点关注:城市在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创新性、评价性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及成果效果;园区在服务性、创新性、示范性、评价性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及成果效果。
2.新质生产力优秀案例
面向全国企业、科研机构,包括不限于战新产业、未来产业、专精特新、国高新及传统产业科技创新与服务模式创新等。重点关注:企业在推进科技与模式创新、培养新型劳动者、形成新质劳动资料、拓展新型劳动对象、要素优化组合等方面是否特色鲜明,表现突出,具有复制推广价值,且对本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较强带动力、示范引领作用。
3.报送案例应以真实数据、具体事实成果为主,确保为原创,严禁抄袭作假。如发生相关法律纠纷,由报送单位自行承担。
二、案例征集方式
1.公开征集
通过中国企业报学习强国号、《中国企业报》、中国企业网、公众号“中国企业报”等《中国企业报》集团所辖全媒体发布征集公告,广泛征集。
2.定向推荐
(1)各级地市县区上级单位、链长,各产业链链主(核心企业)推荐;
(2)中国企业发展论坛组委会评委推荐;
(3)符合条件的企业/地方政府/产业园区等自愿申报。
3.报送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表1-2024全国企业营商环境案例(城市)》《申报表2-2024全国企业营商环境案例(产业园区)》《申报表3-2024中国企业新质生产力优秀案例》的电子材料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报送至组委会邮箱。
(1)邮件主题
“新质生产力优秀案例申报(+单位名称)”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申报(+单位名称)”
(2)案例征集邮箱和联系人
申报资料统一提交邮箱:qyfzlt001@126.com
申报表原件盖章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绿地中央云谷中心16号院16号楼中企创新大厦1层
邮政编码:102211
收件人:符萍
三、优秀案例认定
案例认定工作由认定委员会、活动组委会完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部委相关领导、专家、学者等对案例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认定和专家审定。将重点关注申报案例的创新性、国内外影响力、可持续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复制推广价值及行业特性等指标,突出“引领示范、辐射带动”特点。
四、案例成果展示
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通过颁发证书仪式、交流对话、走访调研、采访报道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推广中国企业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以及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以此“催动新质生产力、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
邀请主流媒体对案例评审及本次平行论坛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
(一)线上展示
通过《中国企业报》、中国企业网、公众号“中国企业报”等《中国企业报》集团所辖全媒体对优秀案例进行展示,提高申报单位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二)线下活动
第二次全国企业新质生产力峰会暨第十次中国企业营商环境研讨会(5月28日,郑州),邀请优秀案例代表进行分享和交流。
(三)基地授牌
对优秀案例单位可授牌 “全国企业营商环境调研基地” “新质生产力调研基地”。
五、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13910118642
六、相关资料下载
《申报表1-2024全国企业营商环境案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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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2-2024全国企业营商环境案例(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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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3-2024中国企业新质生产力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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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可登陆网站下载:https://www.zqcn.com.cn/757/59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