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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            营商环境
 

2023年7月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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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营商环境调研: “滨周到”服务品牌是怎么擦亮的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为纳税人详细讲解税收优惠政策

(上接第四版)其中,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大学综合排名(QS、THE、US NEWS)前200的提高50%。驻滨高校、市属高校新引进的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建立“政策找人、无形认证、免申即享”机制,各类补助“一键”拨付,2022年共拨付人才补贴款1.6亿元。

协助企业联络对口高校,全方位支撑人才招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市有关领导带队到高校去现场宣讲滨州市的人才政策,同时向高校推荐与专业对口、符合高校特点的企业岗位。2022年开展市领导带队赴高校开展的“智选滨州—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共计126场,提供就业岗位4.5万个。“人社局有专门的科室来为企业做人才需求目录,每个月会有专人负责统计县区企业这个月需要什么样人才,下个月需要什么人才,我们把人才进行了分类,研究生、本科、硕士、高级工,根据人才目录会定期推送到所有高校的引才工作站,这样让大学生们能实时知道我们滨州哪些企业哪些岗位在招聘。因为招聘会它只是大型的、一次性的,我们去宣讲的时候学生们还拿不定主意,但是滨州会定期发送企业用人目录,附上企业HR的联系方式,后续对企业招聘和学生就业会发挥精准的帮助对接作用。”滨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副科长袁宁宁说。

滨州对落地人才的生活和发展有全方位的政策关照。为了让来滨州的人才努力工作、安心生活,人社局在人才住房等生活问题上也考虑了很多。滨州市实施青年人才安居工程,筹建万套“拎包入住”人才公寓,本科以上学历可免费入住2年,目前已入住6700余人。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首次购房(已缴纳契税、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分3年发放到位。

提及滨州人才政策实施后的效果,袁宁宁举了个例子,滨州目前建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5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1家,吸引80余名博士后入站开展科研工作,这些数据相比前些年有了较大的增长。她说,“2022年我们引进人才2.36万名,人才净流入态势进一步巩固优化。人才净流入这5个字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仅关注企业对高校人才需求,也关注企业对技能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的用工需求,深入实施“十万名技能人才梯次培育”工程,2022年,评价技能人才2.55万名,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5万名。探索打造社区“微”工厂+家庭“微”车间灵活就业新模式,截至目前新建设“社区微工厂”80家,解决了7000余名大龄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灵活就业问题。

阳光采购:招标、投标、全公开,阳光之下讲情怀

公平竞争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市场基础,因此政府在采购过程中应遵守更加严格的公平竞争规则,通过使用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过程中,形成公开透明、诚信守约、公平公正的阳光采购制度,以自身的凛然正气为地方营商环境优化作出表率,带动一地市场经济秩序井然的规范健康发展。

公平不是冰冷残酷的竞争,公平还包括扶弱助小的情怀,兼顾促进中小企业良性参与市场竞争才是社会主义有温情的市场正义观。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全市采购人按照规定做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开招标限额以上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预算45%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滨州在政府采购中按照顶格要求落实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20%扣除优惠,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扣除优惠。

为优化营商环境,滨州市财政局近几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环保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通知》《滨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暂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评分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滨州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采购人于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货物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服务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疫情期间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最高预付比例可达100%。

为进一步强化招投标领域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用制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行政监督部门等部门探索实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印发出台《滨州市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推动招标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前30日提前对外公开招标计划,延长交易信息开放时间,进一步扩大投标企业知晓率,提升项目参与度,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充分竞争。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融e办”平台助企纾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在山东省率先推出移动电子保函“掌上办”模式,已入驻融资服务机构25家、电子保函服务机构13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线上融资贷款和电子保函服务。同时,开展电子保函降费让利惠企行动,联合8家金融机构下调电子保函费率,最大降幅超80%,最低保费1‰。全国率先推出“中标即退费”惠企政策,在全省率先开展“揭榜挂帅”活动,发布降费让利、信用减免、首单限免等8个榜单事项,17家金融机构揭榜承诺,激发惠企政策创新活力,真金白银让利企业。通过市级融资平台为188家企业提供合同融资贷款5.9亿元,有效缓解供应商资金困难。

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减轻投标企业负担,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降低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的通知》要求,鼓励招标人对项目概算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非政府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项目概算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比例由不超过估算价的2%降为不超过1%;鼓励投标保证金最高金额由80万元降为50万元;鼓励采取电汇或转账、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等多元化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诚信良好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免收或降低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助力企业发展。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山东率先建成集约化网上开标直播厅,可实现9个不同项目以直播方式同时实施“不见面”网上开标,打造“慧眼”数字见证新模式,建立电子见证室,实现了评标过程中的远程服务和全流程公开。评标专家按照收到的参评时间和地点前来参与评标,但直到进入评标室之后方能知道参评的具体项目,整个过程招标代理机构与专家之间是互不相知也互不相见的,全方位“线上”见证的评标流程消除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驻留评标室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共资源交易手机App实现了交易活动向移动端延伸,投标企业可通过“爱山东”手机App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实时在线观看项目开标等过程,大大提升了参与投标的便利度。

司法公正:依法、合规、扶困境,良法向善促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实现好的法治环境前提是良法善治,要制定科学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治理手段,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维护社会稳定和繁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用法治之手为各类市场主体架起一张“防护网”,让营商环境更温暖,让企业经营更有安全感。《道德经》所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就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对良法善治的美好追求。为了解滨州法治化营商环境概况,《中国企业报》记者在滨州走访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中院和邹平法院、检察院,了解当地一些优化法治环境的做法。

滨州率先在全省推行法治督察、党委巡察“双察联动”,已连续两年集中开展2次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法治督察,深入查找各级各部门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截至2022年年底,全市累计推动督察巡察整改问题120余个,实现了督察巡察结果的同步运用,法治建设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在全省率先建立涉企执法备案审查机制,创新实施涉企行政执法备案三联单,对涉企行政执法实行全流程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共备案涉企执法计划127个,现场检查7011次,作出重大执法决定300个。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罚、轻罚机制,公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去年以来,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共作出不罚、轻罚案件6950起,惠及市场主体1567个,减免涉案金额900余万元。

滨州市司法局创新实施行政复议涉企服务、机制、监督、平台“四个优化”,建立行政复议涉企、惠企服务清单,实行快受快审快结机制,在全市设立218家惠企复议服务点,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6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

为强化企业自身的法律风险意识、加强对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滨州市司法局在山东省率先出台企业全过程合规建设意见,协助企业开展全过程合规建设,同步在邹平市、博兴县设立企业合规建设试点,探索开展事前法治体检、事中行政执法合规指导和事后司法监督保护制度,加大涉企普法宣传力度,全力提升企业法治素养。研究起草《滨州市“服务制造强市 成就企业家梦想”企业三年普法行动实施方案》,联合打造“码上学法”平台,聚焦企业产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和风险点,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精准化、菜单式普法服务389次。组织普法讲师团围绕企业关心的法律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156次,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滨州市民营经济总量占比巨大的实际情况,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工商联共同印发《“护企联盟”服务保障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关于建立困境企业司法挽救诉前合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合作成立“凤栖梧”困境企业投资人库的意见》《共建“法商+”知识产权维权平台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等文件。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出台了《贯彻落实成就企业家梦想行动的实施方案》,细化成“助企圆梦十五条”措施,从刑事、民商事、执行、立案、诉讼服务等方面,全方位加强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障。

(下转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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