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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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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城镇化驱动超大特大城市经济复苏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李国正 王奕飞 高波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GDP同比增长4.5%。其中,消费市场逐步回暖,工业与服务业生产活跃度回升,第三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然而,受国际发展环境和国内发展战略变化的叠加影响,我国经济复苏力度还不够强劲,一季度经济增长率与2020—2022年三年平均增速基本持平,但是低于疫情前6%以上的经济增速,也低于经济增长预期。当前,包括超大特大城市在内的全国经济复苏仍然面临诸多困境,主要表现为房地产市场疲软、投资需求不足、第二产业增速较慢、居民消费乏力、城镇失业率较高。未来,必须更加注重内需,充分发挥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支撑,通过扩大内需战略与新型城镇化战略更加有效衔接,可以为经济复苏注入重要动力。目前,我国21个超大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占全国五分之一以上,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三成以上,超大特大城市已经成为区域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和状况表征,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基础。当前,虽然超大特大城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超过80%,但是城镇化质量还有待提升。一方面,超大特大城市“半市民化”问题比较突出,规模庞大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够激发巨大的消费潜力;另一方面,超大特大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和优化,这就需要增加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领域的投资;此外,超大特大城市更新亟须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三区一村”等领域还有巨大投资空间。由此可见,通过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扩大超大特大城市内需,进而促进经济复苏,具有较高可行性。

然而,以高质量城镇化驱动超大特大城市经济复苏还存在诸多体制机制障碍和实践困境。一是伴随地方债务危机加剧,传统“摊大饼”的外延扩张模式难以为继,超大特大城市需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其关键在于优化城市“规划-建设-治理”体制机制,从而防止地方政府不按规律办事、盲目大干快上的政绩冲动和不顾财力、无视风险、盲目举债的投资冲动。二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还存在就业能力较弱等诸多困境,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进一步增加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难度,超大特大城市亟须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城市产业结构升级有效衔接机制。三是超大特大城市治理水平还有待提升,经济复苏过程中尤其需要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通过高效能治理,促进“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地结合,实现对微观主体的精准帮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这为实现扩大内需与超大特大城市高质量发展有效衔接指明了方向,也为超大特大城市经济复苏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科学化、民主化与法治化水平,推动内涵式发展。超大特大城市内涵式发展的核心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推动“土地城镇化”向“人的城镇化”转变。这就要求在地方政府预算编制、城市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过程中不仅要继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还要持续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人大监督制度,优化干部考核制度和政绩考核标准,从而形成对地方政府重大决策的刚性约束并从根本上抑制“政绩冲动”。

二是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衔接机制,培育新消费潜力。市民化是激发购房等城市居民消费能力的重要驱动力,而就业能力、公共服务水平是导致农业转移人口“半市民化”的关键因素。未来,超大特大城市应该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降低落户门槛,推动人地挂钩、人财挂钩,破除市民化制度障碍;同时,优化职业技能培训等劳动力市场服务,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完善市民化与数字化的衔接机制。此外,还应该优化基础教育、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完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优化超大特大城市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挂钩机制,增加新投资需求。投资是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不但有助于促进超大特大城市经济复苏,而且有助于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未来,超大特大城市应该以常住人口作为财政分配基准,建立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实现超大特大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与此同时,还应该加快超大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缩短通勤时间,提高都市圈通勤效率和区域经济协作水平。

四是以改革创新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地结合,激发经济体活力。

“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是驱动经济发展的双轮,经济复苏中只有发挥好政府的关键责任主体作用,才能重新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其中,改革创新是提高超大特大城市治理效能,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的根本路径。未来,超大特大城市应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一方面,超大特大城市应该加强行政审批权下放,将工作重心由前置审批转移到后置监管,推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另一方面,加强数字技术赋能,通过“一网通办”等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府治理业务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提升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协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此外,通过调查研究,掌握辖区内企业发展状况,不断提高政府扶持政策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帮助企业纾困。

总之,新型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重要路径,推动超大特大城市高质量发展是实现扩大内需战略与新型城镇化战略有效衔接的关键路径,也是实现超大特大城市经济强力复苏的重要基础。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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