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商环境案例调查: 鸿大华海案件改判无罪 彰显法治改革决心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郑通和
编者按:
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蒙冤企业十年后
终获昭雪
国人常说人生不过百年,那么十年必定算一个人生刻度;业界常提要做百年企业,那么十年一定算一个企业周期。十年时间,可以让一家企业从成立到辉煌,比如张一鸣在2012年创立的字节跳动,2022年营收已达343亿美元;十年时间,也可以让一家企业从濒死到重生,比如辽宁企业家郭启海终获无罪宣判。
2019年6月11日,《中国企业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辽宁营商环境案例调查:最高院再审决定为何执行难?》的稿件,此稿报道了北京鸿大华海投资有限公司被指控犯非法采矿罪一案的判决及申诉经过,这是一个企业家在辽宁投资遭遇错误判决的典型案例。
十年前,经过层层审批,郭启海收到了国家海洋局向其公司北京鸿大华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鸿大华海”)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用海方式明确为“海砂开采”,标志着鸿大华海可以合法开展海砂开采及销售业务了。但是在2012的年11月28日,辽宁省兴城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鸿大华海立案侦查,之后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以《矿产资源法》规定为依据,判决鸿大华海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没收公司全部收入,郭启海及多名公司人员获有期徒刑。“这个错误判决,不仅罚没了公司数千万元的财务资产,还由于鸿大华海成为非法企业而叫停了其已经获批的兴城港区建设规划港口项目。”
郭启海认为,自己执有合法的《海域使用权证书》和“海砂开采”权,自己是合法采矿,坚决不服从判决。他感慨地说,十年间他为自己和同事们的申冤不停地奔走,数不清咨询了多少个律所和机构,记不清去相关部门多少次上访和申诉,写过的说明材料、法律材料积累了二十多个大纸箱,终于在十年后迎来了无罪判决:2022年12月29日,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终于做出(2018)辽1481刑初290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原审被告单位北京鸿大华海投资有限公司无罪,全部原审被告人无罪。该判决现已生效。鸿大华海代理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李哲峰律师指出,本案是已经在国家海洋局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前提下仍然被按非法采矿罪定罪判刑的唯一一个刑事案件,属于典型的冤案、错案。
十年的时间,能够创造辉煌,也能够抹去泪水。拿到无罪判决书的那一刻,郭启海热泪盈眶:十年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十年的冤屈终于得到昭雪,他重新拾起希望。他和他的鸿大华海又整装待发了。
辽宁营商环境
优化键启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提出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新一届政府更加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和民营企业发展,李强总理在全国两会期间答记者问时说,“我们将在新起点上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李强总理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真诚关心、服务民营企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带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业者、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并提出,希望民营企业家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坚定信心再出发。
郝鹏书记赴任辽宁省不久便公开表示,辽宁振兴,首先要企业振兴。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创业者的浓厚氛围,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态势。国有企业是辽宁振兴的龙头,必须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民营企业是辽宁振兴的重要力量,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郝鹏书记说,要把法治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以政治生态的持续净化、法治环境的持续改善来促进和保障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要全面清理不适应振兴发展的法规文件,坚决惩治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吸引天下客商共助辽宁振兴。
从司法程序上来说,承认错判并进行改判需要经过较多层级的审批和纠错,一个错审案件的改判能够体现出一地是否具有公正的司法态度和法治环境。鸿大华海被指控非法采矿案件改判无罪,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辽宁法治环境正在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在不断改善,彰显出辽宁法治改革的决心。郭启海说,通过亲身参与鸿大华海案件改判的每一步申诉和审理过程,他感受到辽宁法治环境的明显变化。他说,国家领导和省领导的讲话给民营企业打了一针强心剂,“我们民营企业都拥有百折不挠的精神,辽宁的营商环境变好了,我还是充满信心的回报社会、回报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