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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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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

民富型发展: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来源:中国企业报  

王利博制图

(上接第七版)

寻求共同富裕:再论“共同而有差别的普遍富裕”

民富型发展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共同富裕问题。

首先要指出,共同富裕是包括中华民族在内的人类千百年来的共同理想。从中国古代典籍《礼记·礼运》中所描写的大同世界,到古希腊柏拉图提出的以公平正义为准则的“理想国”,都寄托了人类对共同富裕的期望和理想。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之前(包括空想社会主义),这些理想都是不可企及的。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走向共同富裕的制度性前提。但是,在前苏联和中国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左”的社会经济政策,非但没有实现共同富裕,反而使人们实际走向了共同贫穷、共同受苦,这是人类永远值得汲取的教训。

中国历经“十年浩劫”转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成为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在此背景下,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指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这是邓小平第一次讲到“先富”与“后富”的问题(尽管他没有明确使用“共富”一词)。1985年3月,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邓小平第一次明确使用“共同富裕”一词,他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特别是1992年初在著名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提出重要论断:“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对以上邓小平的论述进行系统分析,笔者归纳出三点:第一,共同富裕是邓小平从社会主义本质的深层结构提出的;第二,共同富裕的涵义,邓小平是使用排除法来表达的,即它不是两极分化(但是,他并没有排除合理差别)。至于内涵是什么,未能完整阐述(但可以意会);第三,邓小平明确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而社会主义则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多年来,人们对于最终目的的“最终”二字之涵义理解不够,以致把最终目的简单化、短期化。

笔者认为,今天讨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共同富裕”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很难说“已经成熟、已经定型”。笔者赞同这一观点:“共同富裕是一个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正因为理论上尚未成熟和定型,所以在党的二十大前连续召开一系列探讨共同富裕的研讨会;也正因为实践上尚未成熟和定型,所以中央决定率先在浙江省进行局部的实验和示范。

恰好,2022年年初,笔者在接受“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访谈时,与浙江的同志讨论过。在该访谈中,笔者提出了“共同而有差别的普遍富裕”的观点。在这个新概念中,为什么既讲“共同富裕”,又讲“有差别”?提这个概念旨在什么?简单地说,共同而有差别的普遍富裕,旨在防止权贵和民粹两种倾向。这里从四个方面简要分析。

第一,从现实出发,直面收入及财富差距过大和绝对平均主义两种倾向。

这是第一个维度,现实维度:针对收入与财富差距过大和民粹苗头两个方面。这两方面都要预防,但主要的恐怕还是收入和财富差距过大的问题。

中国的居民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前两者用收入比率分析,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21年为2.50∶1;地区之间,居民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20年为3.55∶1。第三个差距即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国际上通用基尼系数表示。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2020年为0.468,世界银行数据库显示是0.47。

除了关注收入基尼系数这个流量指标外,还应关注存量指标(财富基尼系数)。迄今尚未见到官方权威部门发布的财富基尼系数数据。根据瑞士信贷银行发布的《全球财富报告2021》(Global Wealth Report 2021)披露,2020年中国的财富基尼系数为0.704。

可见,不仅中国的流量指标(收入基尼系数)高于0.4的国际警戒线,而且存量指标(财富基尼系数)也接近国际上经验性的0.8左右的容忍度线,应该引起决策部门和整个社会的关注。

问题的复杂性在哪里?如果仅仅是一个收入差距过大和财富的分配不公,就可以主攻这一个,但是现在还有另外一种倾向,民粹主义思潮,它在中国是有市场的。例如2021年11月之后,网络上出现了某些有关民营经济的不正确舆论。在理论界也曾有学者撰文,借有关话题大讲“两灭”(即“消灭私有制,消灭资本家”),甚至断章取义地引用《共产党宣言》的论断,不讲马克思原话的前半句(即前提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而只片面地引用后半句“消灭私有制”。在党的二十大筹备之际,社会上这样的民粹思潮对国家、对人民将产生什么影响?这是现实,值得重视。

第二,理论支撑:“共同而有差别的普遍富裕”的立论依据。

从理论维度上说,共同富裕思路,采用什么样的“理性提法”为好?笔者提的概念是“共同而有差别的普遍富裕”。这是一个完整的命题,它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共同富裕”;二是“有差别的普遍富裕”。两方面缺一不可:去掉“共同富裕”,或者去掉“有差别的”,都是不准确的。

在联合国关于减碳的文件中,有一个“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提法,曾受到诸多发展中国家的赞扬,为什么?因为它科学、准确,兼顾了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各方利益。在十分复杂的社会氛围面前,理性的提法,应该既能防止权贵,又能防止民粹这样两种倾向。“共同而有差别的普遍富裕”中的“共同富裕”旨在防权贵;后者“有差别”旨在防民粹。

共同富裕由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导出,已多有论述,不再赘述。而“有差别”,则可从社会主义劳动的个人谋生性及劳动能力差别的“天然特权”导出。按照马克思

的思想,这个问题的逻辑关系是:

1、社会主义社会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当然现实很复杂,除了按劳分配,还有“要素按贡献分配”,但还是以按劳分配为主)。

2、只要实行按劳分配,那么,劳动本身就有具有个人谋生手段的性质,简称“谋生性”。劳动的“谋生性”是社会主义劳动的重要特性。

3、既然只有劳动才能谋生,按照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里的论断,劳动者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产生了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此乃“天然特权”。

4、从这个“天然特权”导出一个重要的结论,就是由劳动能力的差别而产生的分配结果,必然有差别。

基于此,笔者在2022年初发表的《以发展大格局看共同富裕》一文中说,“这种由劳动的‘个人谋生性’带来的物质利益差别,莫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使到社会主义社会中级乃至高级阶段,依然是存在的。如果再加上非劳动要素的参入,情况更为复杂”。关于非劳动要素的参入,涉及民营经济问题,结合对策再谈。

第三,国际教训:南美转型国家考察启迪——注意权贵和民粹两种倾向。

2007年,笔者曾到拉美玻利维亚和智利进行实地考察。玻利维亚是拉美著名左翼革命家格瓦拉1967年遇害的地方;智利是集权人物皮诺切特发动军人政变推翻阿连德民选政府的地方。经过实地考察,发现一个非常深刻的社会问题:即拉美国家的权贵与民粹两方面同时存在,且有互动。于是笔者在《人本体制论》里,阐述了这次南美考察的启迪,文中写道:“从拉美国家看,这两者现象(权贵与民粹)是相互依存、恶性互动的。上面越权贵,社会越民粹,社会越民粹,上面越权贵,甚至可能会集权。”

正是从这次考察中,笔者产生出一个理论观点:在转型中“要注意防止两种现象:第一,要经济市场化,但要防止权贵;第二,要实现社会公正,但要防止民粹”。就是说,必须排除权贵和民粹这两种倾向。书中结合中国实际指出:“无论是权贵,还是民粹,对中国广大人民群众来说,都是不利的。”今天研究此问题,同样“必须看清这一点,保持理性认识”。

第四,历史观照:权贵与民粹都阻碍社会进步。

这里以几个大国(特别是中国)的历史作为例证来阐述:权贵和民粹两种倾向都会阻碍社会进步。比如,秦始皇统一中国是进步的,但是后来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是落后的。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推翻封建专制制度,是进步的,但孙中山先生去世后又出现一盘散沙,军阀混战,社会也伴有一些民粹主义的思潮。

考察中国这段历史感到,权贵和民粹关系很复杂。初步理出其中两条线,或称双重性。一重是,权贵与民粹之间的“互怼性”:权贵怼民粹,民粹怼权贵;另一重是两者之间的“勾兑性”:表现为权贵操弄民粹,民粹败坏民意。不要以为民粹代表民意,其实民粹是败坏民意、败坏民主、败坏公正的。例如,美国2021年的“国会山事件”,能代表民意吗?从中人们会看到:权贵是怎么操弄民粹的。

这种双重性很值得重视,因为它涉及下一步我们在构建共同富裕过程中,怎么对待权贵和民粹的问题。如果再把公正、民主这些变量增加进来,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恐怕就更复杂。今天在解决差距过大问题的同时,要正视民粹思潮的苗头,尤其要防止权贵与民粹“互怼”与“勾兑”的问题。

第五,对策:针对收入和财富的差距过大以及民粹思潮的苗头,我们怎么办?这里提四条对策:

1、要从发展大格局考虑问题。要看到共同富裕不只是一个分配问题,还是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建议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这个“牛鼻子”,设法调动全社会投资创业、劳动就业的积极性,让一切发展生产力的积极因素和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

2、在上述基础上,研究分好“蛋糕”的问题。要切实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包括初次、再次和第三次分配,缓解三个倾斜(即向政府倾斜、向垄断企业倾斜、向非劳动者倾斜)的问题。同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缓解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缺口。

3、建立完善的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由于环境资源领域产权界定不清、产权配置不当和交易价格不合理,以及环境资源税收不完善等因素,也产生了一部分人(如部分“资源投资”)暴富的问题,应关注这一领域的分配不公。这个问题在拙著《广义产权论》中已经讲过,不再阐述。

4、针对民粹思潮的苗头,应坚定不移地秉持中央确定的“两谋”大方向(即“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而不应该让“两灭”(即所谓“消灭私有制,消灭资本家”)的苗头兴起。只要能够有效解决差距过大和民粹苗头两种倾向,共同而有差别的普遍富裕的理念就可以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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