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海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诚:
差别实施水泥工业用电价格,引领行业转型升级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晓梅 / 吴明 张骅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海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诚向全国两会呈交的《关于差别实施水泥工业用电价的建议》引起了《中国企业报》记者的关注。
王诚在建议中表示,水泥作为主要基础建筑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基础建设,在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通常而言,煤炭和电力成本占到水泥生产总成本的80%以上,我国是水泥生产大国,水泥产量位列全球首位。”为保障水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王诚建议结合能耗、环保等技术性指标,差异化实施电价上浮政策,实现优胜劣汰,引领行业转型升级,助推国家“双碳”目标实现。
王诚分析,全国南北方不同地区水泥企业现用电电价为0.6—0.7元/度(已将峰谷电价进行折算),由此可以推算出,水泥行业用电平均成本为0.65元/度。目前,中国水泥行业生产每吨水泥电耗一般水平为90度左右,结合水泥行业都已配备余热发电系统可替代1/3的用电量,因此生产每吨水泥外购电在60度左右。粗略测算,当前水泥生产成本中,每吨水泥电力生产成本为0.65×60=39元/吨;以2021年为基准,全国水泥产量23.6亿吨,电力总成本为920亿元。
假设一:电价上调20%,即0.78元/度,每吨水泥生产成本增加7.8元,全行业全年增加生产成本大约为184亿元。假设二:电价上调30%,即0.845元/度,每吨水泥生产成本增加11.7元,全行业全年增加生产成本大约为276亿元。假设三:电价上调50%,即0.975元/度,每吨水泥生产成本增加19.5元,全行业全年增加生产成本大约为460亿元。
由此可见,电价大幅上调给水泥行业生产经营带来较大影响。电价上调时间和幅度不一致,将会导致水泥生产成本增加不同,带来市场不公平竞争的同时,间接传导到区域水泥价格出现差异,可能将加剧水泥区域流动竞争,行业效益稳增长面临挑战。
为此,王诚建议:一是差异化实施电价加价政策。以《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为标准,实施差异化的电价加价政策,对能耗水平达到限定标准的企业不予加价,对能耗水平达不到限定标准的企业实施加价,对能耗水平达到先进标准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体现优胜劣汰,引导行业加大投入,实现绿色发展。二是积极指导推进错峰生产和限电限产。煤炭价格上涨的根本原因是供需不平衡,建议对能耗缺口大的地区继续开展常态化的限电限产和错峰生产,减少煤炭需求,增加煤炭供给,推动煤价回落,缓解电力企业以及下游用电企业的经营压力。三是给予配套协同处置企业一定电价补贴。建议对节能技改投入大,以及配套协同处置项目的企业给予电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