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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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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企业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分析报告(下)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上接第六版)与此同时,长兴县纪委县监委还在去年已设立的213个驻企廉情监测点的基础上,将监测范围扩大到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共设立驻企廉情监测点近700个,统一为每个监测点制定“三张清单”,即政策清单、责任清单、监督清单,对涉企优惠政策落地“中梗阻”、涉企服务“慵懒散慢”和不担当等突出问题开展监测。对于监督发现的问题,由县纪委县监委统一扎口管理、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倒逼营商环境改善优化。

在吉林白城,秉承着亮承诺、强保障、减干扰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理念,不断强化对各部门法定行政职权的社会监督,创新开展了“三亮三监督”活动,白城市39位涉软部门“一把手”通过电视媒体,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主动接受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活动开展后,有效推动了各部门依法依规办事。

在山西晋城,不断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建立健全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保持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将双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确定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抽查比例、频次,提高问题发现率。

在陕西渭南,为了完善法治保障,近年来,渭南市聘请了特约监督员收集意见建议。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企业职工等群体中聘请159名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并出台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三项机制助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激励广大干部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在西藏昌都,为加快“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市委市政府树立“乙方思维”,坚持“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一方面从服务的角度鼓励党政干部参加企业活动,定期与企业沟通互动,主动靠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另一方面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坚决查处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从调研结果看,近年来,各地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愈发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各地行政工作的主要抓手,不少参评城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并制定出台了一大批结合当地实际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政府人员的服务效率也愈来愈高,各地的营商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市场主体创业热情高涨,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企业数量和质量基础,凸显了营商环境改善的积极促动效应。

三、各地营商环境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近年来,各地营商环境建设成果斐然,但在各个具体的维度上依然与前沿指标有一定的差距,区域间和区域内差距依然明显,民众获得感和部分政府工作人员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进一步优化我国营商环境十分迫切。

1、部分领域改革不到位,例如,行政效率偏低和行政成本较高的问题尚需要进一步重视。非公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的不公正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些影响了营商环境的整体改善。

2、区域间差距较大,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总体来看,营商环境改革的下沉度不够,大城市综合营商环境优于中小城市,城市营商环境优于农村,东部城市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显著优于西部等欠发达地区。这种差异不仅具有当期的分化效应,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区域发展的未来差异。

3、政策的落实执行力度亟须加强,部分人员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视度不够。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数量众多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文件,但是从执行层面来看,仍然存在上下“两张皮”的问题,很多基层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系统性、复杂性、协同性认识不足,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视为发改部门等某个或者几个部门的工作,互相推诿,给企业和民众办事带来了极大不便。

四、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前景与展望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任重而道远。今年年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是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也是应对严峻复杂形势、促进经济稳定恢复的重要举措。

此次会议听取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并提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四大举措,要求进一步打通落实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会议指出,去年在极为困难条件下新设市场主体2000多万户,逆势大幅增加并保持较高活跃度,离不开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力度,放出活力,管出公平公正,服出效率。

这四大举措内容包括:一要鼓励东部地区、省会城市对标国际先进先行先试,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非省会城市以改革促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二要推广“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创新举措,催生更多新市场主体,按市场规则运行。三要促进公平竞争,推进政府项目招投标市场化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加大信贷中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潜规则”的查处力度。四要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放得开又管得住,进一步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行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对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领域实现全覆盖重点监管。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均发力营商环境建设,几乎都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力争打造制高点,形成比较优势,切实服务企业,助推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圳市发改委正式发布深圳营商环境 4.0 改革政策,推出系列改革措施,全面推动深圳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泉州市印发了《2020年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将营商环境攻坚提质行动作为12个专项行动之一,纳入泉州促“六稳”“六保”追赶行动中。德州市审议了《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为今年立法计划。洛阳市正式印发《洛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将围绕5项重点任务,实施64项具体措施,切实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激发市场活力……

营商环境之于企业,就是水和鱼的关系。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规范市场秩序的裁判员,要围绕市场准入畅通、市场开放有序、市场竞争充分、市场秩序规范,致力构建统一开放的“大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十四五”时期,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以改革推动,以法治护航,持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并围绕当前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营商环境“短板”,强化营商环境“长板”,实现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不断提升民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着力精简准入审批手续。不断固化疫情期间行之有效的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经验做法,清理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违法违规行为。

2、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着力减少司法干扰,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发展的监管规则。

3、进一步强化精准服务,着力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4、进一步减降成本,着力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清理整治乱收费和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行为。

5、进一步强化标杆引领,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继续在部分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国家级新区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推动地方出台更多新招实招硬招,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优化营商环境是新时期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重大举措。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只要各级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遵循,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对标对表先进地区,切实破除“官本位”思想,增强当好“店小二”的自觉性,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就一定能够释放出更大的发展潜能,激发出市场主体更大的发展活力,从而为区域经济,为中国经济行稳致远提供更强大、更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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