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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版:两会长镜头·传统文化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0版            两会长镜头·传统文化
 

2021年3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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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和谐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康金胜: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亟须立法保护

来源:中国企业报  

深刻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内涵,大力保护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是每一个中国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原辽宁省抚顺市传统文化教育学校校长,我深知优秀传统文化能够挽救世道人心,能够教育和影响千千万万的家庭及整个社会。我自己一生的使命就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传统文化教育事业,这是我报答先祖和国家的最好方式。

传统文化教育可助力家庭、社会和谐

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大力倡导下,近年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全国兴起了学习传统文化的热潮,彰显了民族文化自信心,涌现出一批致力于弘扬和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益事业的团队和有识之士,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举两个具体案例:吉林的赵先生被不良合作伙伴套去30万元,索要无归,气急之下甚至萌生杀掉对方的想法,后来在其妻子的规劝下,赵先生参加了传统文化的学习,放弃了冲动的想法。全家人因为他的改变都学习了传统文化,夫妻俩还报名做了传统文化志愿者,参加道德公益论坛“现身说法”,影响和改变了很多类似他们过去痛苦经历的家庭。

来自吉林靖宇的江善博同学,虽年仅18岁却是一名沉迷网络游戏六七年的网瘾少年。他由最初的说谎逃课到夜不归宿,上网玩游戏变成他生活的全部。每天浑浑噩噩,父母干涉阻止他,他会立刻大发脾气,甚至动手打父母。江同学的父母为此伤心欲绝,万分痛苦之下,经朋友介绍,全家参加了传统文化的学习。在老师的爱心引导、教育下,这名在众人眼里不可救药的少年,通过逐渐学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孝,向父母认错,从此改过自新刻苦学习。如今他已成为一名孝顺父母、热爱学习、有理想又充满阳光的好孩子。他用自己的转变证明:传统文化老师爱心教育的作用。

全国众多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团体和个人,感人至深的成功案例不胜枚举。通过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可以助力实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系到国家兴旺,民族复兴,黎民百姓的幸福,故亟需通过人大立法加以保护,而且刻不容缓。

传统文化教育成效彰显立法保护的重要性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教育是文化的生机。我以前算是个成功的企业家,为什么十多年前放弃了经商,投身于传统文化教育事业?因为我发现从事传统文化教育事业的人太少了,社会上有太多的家庭和孩子需要传统文化的教育来和谐身心,改变命运,拥有幸福美满的人生。

传统文化教育是“爱”的教育。不管习气多么恶劣的人,我们都用真诚的爱心帮助他,尽己所能地理解、包容、感化他,唤醒他人性中本有的善。百善孝为先,启发一个人的孝心是根本入手处。我们依据儒家经典,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伦理,讲道德。

2010年起,我和同仁投身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传播公益活动,先后开设培训班160期,开办亲子冬夏令营20余期,在全国各地举办公民道德公益论坛和讲座近百场,听众数十万人,教育、改变和挽救了近千名沉溺于网瘾、吸毒、早恋以及其他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帮助上万痛苦不堪、濒临破碎的家庭恢复和谐,重新走上了幸福之路。这些教学事迹由抚顺电视台记者拍成《一个作家的手记》《走进抚顺市传统文化教育学校》《免费的午餐》等多部纪录片并公之于众,已被写入辽宁省社会维稳研究课题并获成果评选一等奖。

2019年5月,抚顺市传统文化研究会被教育部主管的国家一级学会“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传统文化教育专业委员会”授予“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我们研究会弘扬传统文化的使命、传承中华命脉的责任更重了。

2017年,我校受到某些机构的中伤和诋毁,导致相关工作被迫停止,以至于我们迫不得已拿起法律的武器走上了维权之路。据了解,近三年来像我们这样遭遇抹黑、攻击、打压的民间传播传统文化的团体还有很多。我们迫切希望国家早日出台相关法规,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间团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长期、全面、行之有效的保护机制

借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我建言主要有五个方面:

1.各级政府设立专职传统文化保护主管职能部门,建立长期、全面、行之有效的保护机制,维护从事传统文化教育传播的机构、团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2.国家和地方应给予财政支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发展传统文化教育传播事业,培养传统文化教育传播的人才,鼓励、扶持传统文化教育传播的民间团体。

3.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教育制度,将传统文化教育传播纳入义务教育和国民教育体系,保障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有效传承。

4.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包括宣传、教育、文化、旅游等,以及社会团体和社会公众的法律责任与义务。规定对妨碍和破坏传统文化教育传播以及宣传失职或不履行义务的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处罚。

5.明确出版发行、报刊、网络媒体传统文化宣传的责任和义务,为传统文化教育机构、团体和有识之士提供法律帮助和保护。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是一项长期、伟大的历史任务,是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以及每一位公民共同的责任,需要有关部门积极引导,民间社团大力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需要国家尽快制订、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保护,提供必需的财政保障,规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最后,我希望全国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机构和团体在政府的领导下团结起来,为传承圣贤智慧贡献一份力量,推进传统文化复兴的伟大进程。同时,希望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大力扶持传统文化教育传播企业,希望有爱心、有远见的企业加入进来,和我们一起把传统文化的教育传播事业进行到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强盛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本版文字由本报记者朱晨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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