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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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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与国企改革研讨会圆满召开 政企研联手共商中国矿业卡脖子解决方案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志

“只有当我们自己的矿产企业具备了强大的竞争力,只有当我们自己的矿产资源有了‘压舱石’,我们才能在国际角力中做到引而不发,才能在国际矿产品交易中提高议价权。”11月13日,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矿产能源法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旭升等专家在“矿业权评估与矿企改革研讨会”上提出,在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下,我国有两大“卡脖子”问题尤其需要重视,一是高科技产品的研发,二是矿产资源供应链的建设。后者的解决之道,需要国内的政策制定部门、相关企业和各类智库,尽快联手“除旧弊,开新局”。

这场以“矿业权评估”为主题的专题会,虽然是“小范围”,但吸引了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黄金、中铝、中色紫金、中铜、山东黄金、内蒙古森工、西山煤电等领导、专家、企业代表、媒体记者近50位嘉宾,重点围绕矿业权评估、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交易、政策改进等话题,展开面对面交流。

与会的众多企业代表表示,受疫情和不确定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影响,中国矿业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疫情期间,多家矿业企业发现,矿业权一级市场(出让)与二级市场(转让)的评估价值倒挂问题非常严重。疫情缓解之后,在国有矿业企业改革过程中发现一个共同的现象,那就是矿业权转让时的评估值远低于矿业权出让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值,这使矿业权交易和国有矿业企业改革很难进行下去。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认为,在国内经济大循环为主的“双循环”经济格局下,要想化解矿产资源领域的“卡脖子”问题,要想推动国有矿企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进行改革,要想实现中国矿业的高质量发展,就要正面应对困扰矿企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尤其对决定矿业企业命运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7财综35号)(简称35号文)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指南(试行)》(简称评估指南),必须了解政策出台的背景,调研矿业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破解矿政管理机关的窘境,尽快因应国家大政方针,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此前,财政部和原国土资源部于2017年6月29日出台35号文。35号文将原来征收的矿业权价款,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为贯彻落实35号文,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按原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要求,制定了评估指南。评估指南出台后,在实施过程中,给众多矿业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困惑,引发了矿业人的普遍“吐槽”,甚至有些矿业企业代表认为评估指南将是压倒中国矿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研讨交流过程中,来自自然资源部和中国地质大学的多位专家建议,矿业企业反映合理诉求,应当“用数据说话”、“用证据说话”、“用依据说话”,通过“用事实说话”,“把道理说清楚”。专家提议,面对问题,大家要齐心协力下功夫调研,用数据、证据、依据说话,要把每个企业的案例写出来,把每一个行业的困难提上去,把每个详实的数据统计出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深入到28个资源大省一个省一个省地搞调研,借助分行业和各省的实例和案例来说话,是非常重要、非常有效的做法。

据了解,由中国地质大学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绿色矿法研究中心、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矿产能源法治研究中心等智库研究机构发起,日前已联合组建矿业权评估与国企改革课题组,将与相关媒体一道,陆续深入矿业企业一线开展实地调研。随着采访、调研的深入,将有更多的一手资料被搜集整理。以此为基础,激发更多的矿业专家和跨界专家智慧,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通过各种渠道,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真实情况,促进中国矿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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