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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            书记访谈
 

2020年5月2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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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 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上接第一版)

李明远介绍,西安地处中国版图中心位置,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重要战略地位,是全国连接南北的“大十字”网状铁路交通和陕西省“米”字形铁路交通的重要枢纽,是全国干线公路网中最大的节点城市之一、中国六大航空枢纽之一、六大通讯枢纽之一,枢纽城市特点十分突出。西安建设有国内最大且具有国际国内双代码的陆地港口——西安港,拥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自由贸易示范区、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等重点开放平台,中欧班列“长安号”覆盖45个国家和地区,开行量、重载率、货运量稳居全国前列。

对于建设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面临的困境,李明远分析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三点:

一是平台载体需进一步完善提升。西安国际港务区作为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的物理承载主体,目前仍是省级开发区,在政策扶持、产业引导、战略规划等方面所获得的支持与国家级开发区相比有较大差距,不利于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西安港是我国首个获得国际国内双代码的内陆港,目前仍为一类铁路临时开放口岸。

二是引流聚集洼地效应尚未形成。目前,西安的铁路货运专用线路仅北环线1条,其他均为客货混线,且没有从西安经武汉联通珠三角(经济热点地区)的直达货运铁路,不利于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集散分拨作用的发挥。同时,中欧班列“长安号”的进出口货源地主要为陕西周边省份,相对于公路返程带货运输成本没有优势,铁路货运市场需要进一步培育,实现货源引流。

三是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还不够高。由于缺乏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功能、跨境人民币结算等金融改革政策支撑,企业利用中欧班列开展贸易的资金成本相对较高。

为了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支持建设好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李明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支持提升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物理载体发展水平。建议商务部将西安国际港务区明确为国家级开发区。建议国家海关总署在西安国际港务区设立正式国家一类口岸,授权实施边境直放内陆监管的中欧班列货物监管模式。

二是支持增强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引流聚集能力。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形成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通道”出台指导意见,编制总体规划,将西安至周边省份货运铁路建设(如西安至武汉)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建议国铁集团对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铁路到发货物给予50%运费下调政策,以降低中欧班列的货运成本。建议海关总署试点对经由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到发的国际联运集装箱货物,实行始发站、中转站和目的站的监管互认。

三是支持提升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建议中国人民银行支持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开展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功能试点,探索特定区域内资本自由流入流出与自由兑换,同时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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