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21版:看安徽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1版            看安徽
 

2020年5月2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产业发展走活扶贫乡村振兴“两盘棋”

——访全国人大代表、宿州市市长杨军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晓梅 / 吴明 张骅

杨军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5月24日,全国人大代表、宿州市市长杨军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认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21世纪初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是民族复兴的关键一步,也是宿州市发展水平的衡量标志。

“四县一区”全部实现脱贫摘帽

据杨军介绍,宿州市位于安徽省的最北部,与苏鲁豫3省11县接壤,现辖四县一区,面积9939平方公里,人口650万。2012年,宿州被纳入皖北地区省级集中连片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四个县被列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埇桥区为省级扶贫重点区。

经过全市上下多年努力,宿州市贫困人口从2013年底的61.27万人大幅减少至2019年底的1.27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95%大幅下降至0.23%,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736元以下大幅增加到8863元,35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四县一区”全部实现脱贫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状况大幅改善。

宿州市健康脱贫、电商扶贫、驻村帮扶、扶贫小额信贷、智志双扶等典型做法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全国扶贫小额信贷培训班和深度贫困地区产业保险试点启动会、全国产业扶贫调度暨产业发展指导员培训班、全国扶贫扶志研讨班先后在宿州市举行,连续三年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驻村帮扶工作荣获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涌现出全国自强模范李娟和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扶贫干部曾翙翔等一批先进典型。可以说,全市上下摘穷帽拔穷根的美好愿景正逐步变为现实。

杨军认为,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重要抓手,也是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发展动力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产业扶贫工作,强调“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实践证明,哪里产业发展得好,哪里扶贫成效就明显,哪里就能实现稳定脱贫。

疫情之下紧扣产业发展不动摇

杨军说:“今年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地对包括产业扶贫在内的整个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了明显影响。”

疫情发生初期,宿州市就及时启动预案、采取措施,全力降低疫情影响。一是充分利用电商、网络直播等平台推进“非接触式”营销,做好扶贫农产品产销对接。今年以来,帮助销售农产品2.6万吨,价值近1亿元。二是开展“不见面帮扶”,加强春耕生产技术指导服务,有效实施了小麦赤霉病等病虫草害防治。三是推进“点对点帮扶”,支持带贫农业企业复工复产,目前全市97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全部复工复产。四是促进项目实施,支持扶贫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实施到村项目256个、投入财政资金3.8亿元;实施到户项目4.7万个、投入财政资金约0.8亿元。

“五项措施”确保产业扶贫落地生效

关于宿州市下一步产业扶贫工作,杨军从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一是指导推进产业扶贫项目提升。宿州将以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因重大变故造成的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为重点,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防止返贫致贫。二是着力增强园区和经营主体带动作用。重点抓好贫困村产业扶贫园区建设,在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等方面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和措施,引导、支持经营主体参与园区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确保园区长期发挥带贫作用。健全完善经营主体带贫减贫激励机制,通过资金直接奖补、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等方式,充分调动其带贫积极性,推进经营主体、贫困户互惠共赢。

三是不断强化产业扶贫风险防范。切实加强水、电、路、网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农业特色产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大力推进产销对接,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展示展销力度。

四是全面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在抓好产业扶贫的同时,聚焦“354+N”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确保6月上旬各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整改成果,确保实现动态清零。深入开展挂牌督战,聚焦挂牌督战村和所在乡镇,加大资金、项目、举措倾斜力度,确保6月底前挂牌督战取得决定性成效。

五是扎实衔接乡村振兴。继续保持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稳定,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类组织、各方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持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切断贫困代际传递。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四个只增不减”,逐步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加入我们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