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11版:全国两会特别策划·社会责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1版            全国两会特别策划·社会责任
 

2020年5月2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久益康的科技守护:一切为了公众健康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贾晶晶

久益康(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杰

2月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五版)》,明确含氯消毒剂可灭新型冠状病毒。这让久益康(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益康”)的全体员工十分欣慰和骄傲,因为他们用心血研发的速洁芬次氯酸消毒液符合标准,能够为全民抗疫做出自己的贡献,多年努力终于心愿得偿。用久益康(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杰的话来说:“这比我们的销售额增长多少都满足。”

驰援

2020年春节前夕,新冠肺炎疫情由武汉蔓延至全国,湖北省作为疫情重灾区,抗疫压力巨大,急需全国驰援。

作为一家专业生产消杀产品的高科技企业,久益康深感责无旁贷,第一时间全员动员回厂加班生产,在马杰的带领下,他们克服原材料紧缺、配套厂商停产、物流交通不便、自身防疫保障等多重困难,紧急加产了大量速洁芬次氯酸消毒液,保证市场供应。

在得知湖北一线诸多单位急缺防疫物资时,特别是看到很多一线抗疫的医生、护士、保洁员、防疫人员因为皮肤长期沾染有一定腐蚀性的传统消毒液而受伤后,久益康的员工都感到十分痛心,也十分焦急。

久益康生产的速洁芬次氯酸消毒液是一种新型高效消毒剂,其特点是杀菌广谱、杀灭力强、安全性高、环保性好,可直接用于手部和皮肤消毒,无毒无害,可入口入眼,能够在有效杀毒灭菌的同时避免人员的二次伤害,非常适合一线抗疫工作人员使用。于是久益康决定直接向武汉、宜昌、黄石、黄冈等城市的多家医院和防疫指挥部捐赠了超过200万元的速洁芬消毒液,全力守卫一线抗疫人员的健康。

由于前往湖北的物流不畅,久益康员工自告奋勇不顾风险自己驾车直送湖北一线,确保抗疫前线及时使用。看到湖北多家医院使用上了公司捐赠的消毒液,久益康员工充满了自豪感。

拓展

“以高新科技核心拓展健康产业,守护人类健康。”在马杰和全体员工看来,安全、环保、高科技是久益康消毒液产品最重要的标签。

《中国企业报》记者了解到,久益康采用了天然食用盐和医用纯化水作为原材料,整个生产过程以极端环保的生产方式进行,不排泄废物,不制造污染,不给自然环境增加任何负担。

久益康产品最突出的优势在于他们善于集聚全球顶尖的科技力量。虽然研发生产成本比较高,但在马杰看来,公司推出绿色、环保产品的初心就是为了守护碧水蓝天和健康生活。

目前,预防新冠病毒和疾病感染已经常态化,专家建议消费者不仅要随时随地勤洗手、戴口罩,更要随时备用一份消毒剂,因为有的病毒是无法用水清洗干净的。针对消毒产品的鱼龙混杂,国家卫建委有明确的指导意见,有的产品使用不当反而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相对来讲,成分为次氯酸的消毒剂可安全高效消毒灭菌。

经过多年努力,久益康消毒液产品已通过欧盟CE认证及美国FDA&OTC认证,消毒剂产品已获得可出口到欧盟和美国市场的通行证。特别是在本次疫情中,久益康次氯酸消毒剂产品经受住了考验,被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国国家卫健委等机构专家多次发文推荐为能够有效预防和杀灭新冠病毒的含氯消毒剂,并以其安全性和高效性被美国FDA认可,成为可用于食品类杀菌消毒的产品。

责任

作为一家成立时间不长的企业,面对疫情,在消毒液产品销售的“黄金期”,他们却大量捐赠产品,久益康的做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对此,马杰表示:“企业应当履行自己的企业公民责任。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这样一个国家层面的危机事件时,我们作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责无旁贷。”

马杰坦言,在做这些决策时,他和他的团队根本没有考虑过商业利益。“如果没有国家的稳定发展,企业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必须支持国家、支持疫区人民打赢这场硬仗。在国家利益面前,我们不会考虑企业的盈利与平衡。”

如今,我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已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疫情尚未结束,防控工作依然在持续。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对疫情常态化、公共卫生安全、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都做了决策部署,这也将成为久益康更进一步追求的目标。马杰在公共卫生安全方面有着自己的思考和建议:“我认为防范病毒的侵害要靠全社会的卫生防疫意识。目前,中国的卫生环境已得到极大改善,但在日常的消毒杀菌方面,老百姓和很多企业人员的意识与认知还不够,要任重道远。”

根据国家大健康战略,久益康正在拟定新的规划,挥师南下进军大湾区,把目光精准定位在公共卫生产业,依托于当地有利资源的配合和支持,致力于多元化产品发展。

马杰表示,久益康有责任和义务在大健康产业和公共卫生领域的发展方面做出贡献。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加入我们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