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院副院长巩富文:
政府推动区块链创新发展责无旁贷
来源:中国企业报
区块链与大数据、互联网、5G通讯等融合应用,正在众多领域打造安全、透明、可信任的应用场景,全球主要国家都在加快布局区块链技术。我国在这方面有着良好基础,但尚处于探索阶段,基础研究相对薄弱,核心技术有待突破,标准体系仍未建立。
为此,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区块链发展规划,将其作为信息化、数字化战略重要组成,引导创新资源向基础研究、核心技术突破倾斜,构建技术标准体系,引领各类研发机构、形成功能互补、良性互动的协同创新格局。各级政府要切实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发展路径,配套财税政策措施,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成立区块链发展基金,支持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区块链创新中心,打造区块链竞争新高地。
区块链本质上属于应用科技范畴,必须坚持基础研究与技术应用“两个轮子”一起转,在广泛应用中不断求证,其应用场景也需要大量项目去积累经验、优化方案,这就需要各级政府为之提供广阔的应用场景和验证平台,同时打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特别是在国家战略需求的重大领域建立开放共享的区块链创新平台,推动区块链研究、应用一体化融合发展。推动区块链技术服务实体经济。紧扣经济发展和民生难题,进一步降成本提质效、消除信息不对称,为发展赋能、为生活添彩,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如雄安新区利用区块链工程管理平台,实现了对工程项目及合同、资金的透明统一管理;天津港利用区块链技术打造了一站式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单一窗口”;贵州、西藏等地实施“区块链精准扶贫”项目,解决了扶贫机构与对象之间互信问题。
区块链技术既可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也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必须依法规范其发展。
抓紧制定区块链法。进一步明确区块链开发与应用各方主体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和归责原则、责任范围、救济措施,重点研究解决区块链技术中的知识产权、智能合约、数据共享、隐私保护等法律问题,让区块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出台数字货币监管规则。许多不法分子利用区块链“数字货币”“金融创新”等幌子引诱投资者投资,或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甚至洗钱,亟须出台数字货币监管规则,严格规范区块链项目融资,严格禁止数字代币发行交易,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落实依法治网要求。完善区块链项目开发许可及备案制度,对区块链与互联网整合新业态实行全过程、全时空、全交易的所有数据信息节点的监管,追溯追责虚假消息,让网络更加公开透明,让数据真正被信任。
建立电子数据保护制度。区块链的核心本质上是一个分布式的数据库,其数据的应用开放共享必须有边界、有规则,因而对区块链数据的产生、使用、流转、管理应当提出特别保护的要求,明确规定各数据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实现数据开放、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