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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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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 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

中国企联〔2020〕4号

来源:中国企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中国企联理事会各常务理事、理事,各会员单位: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高度重视疫情对劳动关系领域带来的新挑战,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采取多种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统筹各方力量加大指导服务力度。《意见》体现了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广大企业和职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的坚定决心。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并深刻领会《意见》精神。近期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部分行业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加,劳动关系矛盾逐步凸显。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及时颁布《意见》,提出特殊时期处理劳动关系问题的原则和方法,对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以及广大企业和职工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各地方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企联系统),会员企业和广大企业家要认真学习《意见》精神,针对当前特殊时期劳动关系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和研判,深入分析当前劳动关系形势,确保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要以网站、微信群、小程序推送等线上传播方式,向企业宣传解读《意见》精神,推广平等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理念,深入挖掘和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对稳定劳动关系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事迹,坚定广大企业和职工共渡难关的信心。

二、鼓励企业与职工平等协商解决特殊时期劳动关系问题。《意见》提出了疫情防控期间灵活处理劳动用工和协商处理工资待遇问题的原则和措施。鼓励企业积极通过协商,引导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中的独特作用。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企联系统要根据《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深入了解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劳动关系问题,特别是针对经营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鼓励其在疫情防控期间与职工就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和工资支付等问题开展协商。要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颁布实施的相关政策并汇总梳理,为企业开展协商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帮助企业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三、积极推动企业减负措施的落实落地。《意见》提出,通过帮助企业减少招聘成本、合理分担企业稳岗成本、提供在线免费培训等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特别是要指导企业用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培训费补贴政策等。

企联系统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全面了解劳动关系领域的惠企政策。加大三方配合互动的力度,通过三方力量切实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真正进入企业。以电话沟通、线上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尽可能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线上招聘服务工作力度,指导企业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在线免费培训。

四、加大对企业劳动关系的服务指导力度。《意见》针对企联、工商联等企业代表组织开展劳动关系指导服务工作,提出要梳理评估企业的实际困难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针对性帮扶支持政策建议和指导服务;要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通过技术创新等提高竞争力;要引导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完善企业内部协商民主机制,畅通与职工对话渠道,通过多种方式稳定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要引导企业关心关爱职工健康,帮助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切实保障职工权益;要引导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互帮互助,抱团取暖等。

企联系统要按照国家三方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积极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把特殊时期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互相配合,主动作为,全面提升在劳动关系领域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各级企联要以切实行动,开展企业灵活用工、平等协商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工作。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实行一定比例的企业会费返还。帮助和引导企业力争把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基层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

企联系统要从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出发,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当前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如既往地为企业提供劳动关系领域的优良服务,进一步为战胜疫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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