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来源:中国企业报
济南:22条新政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近日,山东济南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五个方面出台22条措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通知明确要求,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变相设置门槛,限制供应商自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简化交易流程,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直接在线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积极推进电子化采购,减少供应商提供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全面取消履约保证金。
三是切实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信贷投放、降低贷款成本。
四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推进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各区县、各部门依法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
五是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将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优化营商环境
张掖招商有新招
近日,甘肃张掖市政府出台《张掖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企业来张掖投资,扩大招商引资规模,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办法对奖励原则、奖励条件、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奖励资金来源、奖励项目认定、申报审批程序等进行了明确。主要对从省外、国(境)外引进,在市域内注册、投资、建设、运营的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企业给予奖励,奖励项目范围主要包括现代服务业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生态工业项目。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投产开业项目,报请省政府进行奖励,同时市政府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含3亿元)至5亿元的投产开业项目,奖励8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至3亿元的投产开业项目,奖励60万元;对新引进具有较大影响力、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特殊奖补。同时,对引资团队和引资个人按照1万至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该办法还鼓励全市公职人员积极引荐项目。对成功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省外及国(境)外投资项目的国家公职人员报请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