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41版:公告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41版            公告
 

2019年12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福州明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来源:中国企业报  

根据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福州明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福州明泰投资有限公司。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福州明泰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福州明泰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福州明泰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明泰投资有限公司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因格式问题,如需了解详细内容,请浏览本版PDF文件。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加入我们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