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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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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来源:中国企业报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拥有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太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煤运”)、山西新北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方集团”)等的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债务人所在地为山西省太原市。现拟采取公开处置方式处置,资产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资产情况

1、经法院生效判决(2018最高法民终547号)确认,山西煤运需向我公司交付不低于约定品质的煤炭164.5万吨。

2、为确保山西煤运上述煤炭交付义务的履行,新北方集团自愿承诺:如山西煤运未按约定的时间、数量、品种及/或质量标准履行煤炭交付义务,或经验收后不符合要求的,我公司有权要求新北方集团代为履行煤炭交付义务,并且新北方集团应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且违反煤炭交付义务及/或支付违约金的义务时,我公司有权要求新北方集团溢价回购标的债权。(违约金及回购义务等具体情况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为担保新北方集团上述承诺的履行,以下相关方提供担保:(1)山西二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为新北方集团的溢价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新北方集团实质控制人焦金栋夫妇以及焦金柱(焦金栋的弟弟)为新北方集团的溢价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在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黑山岔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麻地湾煤业有限公司股权具备质押条件后,新北方集团将其持有的这两家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华融信托;(4)在山西滨福煤业有限公司、天津金栋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完毕后,新北方集团将其持有的这两家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华融信托;(5)新北方集团关联公司山西滨福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山西福军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天津金栋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为新北方集团的溢价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新北方集团的上述承诺及相关担保措施的争议解决方式为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目前我公司尚未提起仲裁申请,但债权尚在诉讼时效范围内。

(提示:我公司对新北方集团及相关担保方的债权,具体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二、交易方式

债权转让

三、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人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具体交易条件以我公司发布的正式处置公告所列条件为准。

四、投资人要求

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五、异议及咨询

自2019年12月9日起至2020年1月6日止(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10-57783626;李先生,联系电话:010-66060006转分机号208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王先生010-57783686。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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