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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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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企业法治化进程 护航投资贸易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朱晨辉

论坛现场

12月1日, 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企业联合会维权工作委员会、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共同主办,中国企业法治智库和北京坤韬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的主题为“投资贸易与企业法治”的第七届中国企业法治论坛(2019)在中国人民大学成功举办。

论坛围绕美欧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及其应对思路、域外管辖视野下的跨境合规问题、境外工程领域投资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管控、海外投资并购趋势及相关问题、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管理路径的选择、与中国的企业法治、涉华投资仲裁成案的启示等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投资贸易对企业法治

提出更高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企业法治研究所所长王耀国研究员在发言中指出,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加剧、国内经济日益下行的情况下,在国内外投资贸易营商环境不确定因素加大的情况下,投资贸易交易进入深水区、投资贸易规则进入变革期、投资贸易风险进入高风险期,这对企业法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在书面致辞中强调,投资贸易主体是企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投资贸易高质量发展也对企业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为适应新时代投资贸易制度发展的需要,企业应当具备法治竞争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为应对投资贸易体制加速变革的需要,企业应当具备参与制定规则和标准的能力,应当积极参与制定公平公正、合理的投资贸易规则和标准。三是企业“走出去”应当具备风险防范能力,要充分估计相关的法律风险,树立合规意识,尤其是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队伍。

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中国企业联合会维权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刘鹏在发言中指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不仅要全方位关注当前国际竞争环境的风险与挑战,更要不断加强自身在国际市场中的风险应对能力、合规管理能力、依法维权能力和参与治理能力,以过硬的实力争取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刘鹏建议:一是要做好国际贸易与投资中的风险识别与防范,二是要加强国际贸易与投资中的的合规管理,三是要合理运用国际规则保护自身在贸易与投资中的正当权益,四是要积极参与国际贸易与投资方面的规则制订与修改。

大企业要着力防范

与化解重大风险

中国企业联合会创新工作部主任程多生在会上宣读了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于吉的书面发言,强调中国大企业要着力防范与化解重大风险,对未来经济发展可能遇到的重大风险要有预判、有预案。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包括企业债券违约集中爆发、不良贷款持续增加、房地产泡沫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金融机构违规操作、不当运营而导致的持续经营风险。防范与化解环境风险要严守环境容量底线,不逾越治理红线,严查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防范与化解卡脖子风险要全面梳理技术资源、矿产资源与产业链、供应链结构,明确我国企业与经济持续发展关键节点,把握其中可能存在的卡脖子风险的环节。防范与化解中美贸易摩擦长期化对我们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企业进行投资与市场布局调整,加快转型升级进程。

随后,外交部条法司处长史晓斌发言谈到外交部条法司牵头做的“一带一路”建设法治保障工作的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廖凡作了《美欧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及其应对思路》主题发言;中国电力建设集团王书宝总法律顾问作了《境外工程领域投资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管控》主题发言;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廖诗评教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刘艳博士、联合能源集团副总兼总法律顾问张伟华等嘉宾也分别作了《域外管辖视野下的跨境合规问题》《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管理路径的选择》《海外投资并购趋势及相关问题》等主题发言。

商务部反垄断局原局长尚明、中国招商集团原总法律顾问王春阁、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研究员王卓和贸仲监督处处长姚俊逸、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任清、工信部国际合作中心研究员郭成龙等先后同与会者进行了交流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此外,出席论坛的还有40多家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负责人、1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法学界专家、学者以及3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等。

与会者一致认为,本届论坛深入探讨了投资贸易与企业法治问题,释放了法治精神的正能量,有效联合各界共同推进了企业法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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