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新动向: 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石岩
近年来,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如火如荼。前不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这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制定了任务和目标。”在近日国资委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
据了解,为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要求,国资委深入研究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内涵、路径和措施,制定印发了《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措施、主要路径、支撑保障四个维度,构建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工作体系,并明确了管资本要管什么、怎么管,为加快推进国资委监管职能转变绘制了时间表、路线图。
围绕“管资本”主线制定路线图
翁杰明在吹风会上表示,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国资委稳步推进职能转变,总体看监管效能持续提升,但仍然存在监管体制僵硬、国资投资运营公司活力和功能待释放等一系列问题。“以形成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为起点和目标,国资委出台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加快实现向‘管资本’转变的着力点和关键举措”。
据翁杰明介绍,构建职能转变的监管体系,主要内容有“实现四个转向、突出五项职能、优化四个路径、强化四个保障”。
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转变监管理念,从对企业的直接管理转向更加强调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二是调整监管重点,从关注企业个体发展转向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功能;三是改进监管方式,从习惯于行政化管理转向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四是优化监管导向,从关注规模速度转向更加注重提升质量效益。
五项职能,要重点管住管好。细化监管资本的实质内涵,要“5个聚焦、5个管好”——聚焦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管好资本布局;聚焦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管好资本运作;聚焦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管好资本收益;聚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管好资本安全;聚焦加强党的领导,管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四个路径,确保转变系统有效。《实施意见》授权与监管结合,同步调整优化监管方式,具体路径包括:以国资委权力责任清单为基础,厘清职责边界;以法人治理结构为载体,规范行权履职;以分类授权放权为手段,激发企业活力;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提高监管效能。
《实施意见》同时提出,要从凝聚系统共识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要求落地、推动管资本要求体现到法律法规修订中、改作风提升队伍素质四个方面着手,为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供坚实保障。
结合《实施意见》持续推进监管职能转变
据翁杰明介绍,结合《实施意见》的印发,国资委将在加快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方面持续“加码”。
“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国资国企作出集中部署,全面涵盖了国有经济、国有资本、国有企业、国有资产4个方面的工作,有许多新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以《实施意见》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守护好全体人民共同财富;同时更好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加大对企业授权放权力度,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翁杰明表示。
下一步,结合《实施意见》的印发,在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方面国资委正加快修订完善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国资监管职责边界;着眼全国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国资委将以此次职能转变为新起点,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方向和路径,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着力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提高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翁杰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