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来风
来源:中国企业报
山东出台新规 刺激企业投资
近日山东省政府官网公布出台了《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目的是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该办法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的范围、基本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近年来,山东投资项目审批范围大幅缩减,投资管理工作重心逐步从事前审批转向过程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然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等。
该办法落实了企业投资自主权,坚持政府核准的项目范围最小化原则。根据规定,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和核准权限,按照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
同时明确,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备案项目按照建设地点实行属地管理。其中,跨设区的市的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备案机关负责,跨县(市、区)的项目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备案机关负责。
天津发布新政
承接北京转移
为进一步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推动承接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天津市发改委近日起草了《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计划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试行,试行期限为一年。
这些举措主要内容包括:鼓励人才来津工作落户,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来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对任职于企业3年及以上且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职职工,不受年龄限制,可以随项目来津工作落户。优化子女教育保障,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项目承接区为其企业职工中非本市户籍子女提供义务教育保障,对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根据本市公办、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情况进行安排。此外,支持在津购房。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户籍迁入本市的职工,按照本市户籍居民政策购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