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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            营商环境
 

2019年10月2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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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

来源:中国企业报  

西宁市出台110条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

为解决企业和群众面临的难点、堵点、痛点,努力打造西宁市更加便捷的营商环境,西宁市监督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等10家单位制定印发了《西宁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立足全市营商环境实际,重点从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等18个方面提出了110条具体措施。

《措施》对照国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量化营商环境各项指标的优化提升目标,明确审批服务事项的环节个数、办理天数,提升各项指标便利度的务实、有效举措。

企业开办方面,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环节;办理建筑许可方面,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推行联合验收和区域评估,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方面,个人办理各类登记工作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单位(企业)办理各类登记工作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不动产信息查询、查封登记、注销登记为即时办结。同时,要求三县同步跟进提速。市场监管方面,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

云南出台18条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实施意见,就进一步优化全省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提出5个方面18条措施。

云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竞争中性的原则,消除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对不同市场主体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依法保障政府采购供应商公平竞争。禁止通过备案、登记、审核等方式,或者以设置本地分支机构名义,依法保障采购代理机构公平竞争。出台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措施须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经审查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方可出台。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及时修订或废止有关文件,梳理取消公共资源交易中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采购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

有关负责人表示,降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排查清理本地区政府采购收费事项,对实施电子化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免收电子采购文件费。减少投标(响应)证明材料和纸质材料要求。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免收投标保证金或者降低缴纳比例,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活动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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