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7版:中国招商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7版            中国招商
 

2019年10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政策来风

来源:中国企业报  

泰安发布 招商引资激励政策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发布招商引资扶持激励政策,对成功引进符合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十大支撑产业项目的第一引荐人实行奖励政策。根据项目不同,引荐人将获得几十万至数百万元的现金奖励。要素扶持方面,将通过资金、土地、厂房、设备等扶持政策吸引省域外企业落地。

激励政策提到,对新引进的符合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十大支撑产业的省域外投资1亿元人民币(不含购买土地及相关费用;现代高效农业项目投资2000万元以上;下同)以上且外来投资占比50%及以上的境内投资项目、外商直接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利用外资项目,自正常经营之日起形成的新增财力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按100%对企业进行财政扶持,第4年、第5年按50%对企业进行财政扶持。

值得一提的是,对新引进投资规模在50亿元以上、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总部机构等,且对泰安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采取“一项目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扶持奖励。

昆明经开区

十举措促进招商

近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挂牌后,正式发布了新版《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招商引资若干政策的规定(试行)》。新《规定》扶持力度更强、更具开放性,可谓经开区下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黄金十条”。

新《规定》明确,对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发展导向中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包括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服务、烟草及配套、汽车制造、综合交通、跨境电商、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产业领域,按企业对经开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前三年全额扶持;三年后以第三年为基数,将增量部分的60%扶持企业发展,为期三年。商业及研发项目,按照企业对经开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第一年按40%比例扶持企业发展,第二年将增量部分的50%、第三年将增量部分的60%扶持企业发展,持续三年。

新《规定》指出,新设立的外资企业,其实际利用外资(不含外方股东贷款)100万美元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按其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2%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加入我们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