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3版:营商环境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3版            营商环境
 

2019年10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政策速递】

来源:中国企业报  

国务院立法为企业 提供制度保障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

1、更大力度放权。

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证照分离”,压减企业开办和注销手续,各地要向社会公开企业开办涉及的证照、办税、银行开户、接入电力等的办理时限。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2、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

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都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3、加强市场主体保护。

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和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严禁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者个人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4、突出政务公开透明。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水电气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

5、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相关违法违规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公用企事业单位乱收费等,要依法追责。

河南濮阳加强

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引领

日前,河南省濮阳市印发《濮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今后三年濮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目标、措施、路径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规划引领。

《方案》提出,要聚焦企业的全生命周期,全面压缩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核心指标优化提升带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创优。《方案》从企业开办和注销、办理施工许可等17个方面,分别提出了2019年、2020年、2021年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方案》要求,要着力打造一流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企业经营环境、创新创业环境、法治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提高营商环境建设质量,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新时代濮阳鲜亮的新标识。

《方案》还从细化推进措施、加强督查巡察、强化评价考核、做好宣传解读等4个方面,对组织实施和工作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加入我们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