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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            中国招商
 

2019年9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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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风

来源:中国企业报  

泰安发布招商引资激励政策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发布招商引资扶持激励政策,对成功引进符合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十大支撑产业项目的第一引荐人实行奖励政策。根据项目不同,引荐人将获得几十万至数百万元的现金奖励。要素扶持方面,将通过资金、土地、厂房、设备等扶持政策吸引省域外企业落地。

激励政策提到,对新引进的符合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十大支撑产业的省域外投资1亿元人民币(不含购买土地及相关费用;现代高效农业项目投资2000万元以上;下同)以上且外来投资占比50%及以上的境内投资项目、外商直接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利用外资项目,自正常经营之日起形成的新增财力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按100%对企业进行财政扶持,第4年、第5年按50%对企业进行财政扶持。

值得一提的是,对新引进投资规模在50亿元以上、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总部机构等,且对泰安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采取“一项目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扶持奖励。

另外,该政策在土地供应、厂房建设、企业设备购置和资金上都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比如部分行业企业设备购置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等。

秦皇岛招商引资

奖励办法开始施行

日前,新修订的《秦皇岛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有效期两年。与原有2016年的《秦皇岛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相比较,新实行的《办法》扩大了项目奖励范围,对河北省秦皇岛市内、市外企业一视同仁,同等对待,本市企业投资的项目,只要符合办法规定,也按照同样的标准予以奖励。

新修订的《办法》突出奖大、奖优原则,市内外企业投资均奖励原则,市和县区共同兑付奖励原则,重点奖励投资规模大、符合秦皇岛市产业发展方向、对经济社会贡献度高的项目。奖励对象包括直接来秦皇岛市投资的域外企业和对秦皇岛市现有企业再投资起决定作用的有功人员;引荐并促成域外企业在秦皇岛市投资项目落地的招商引资中介人,本市企业投资项目不予认定中介人;市域外同一个投资项目既可奖励企业主要有功人员,同时也可奖励中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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