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来源:中国企业报
根据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09月30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下列贷款债权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详见公告资产清单)。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及时向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10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法律判决文书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