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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            中国招商
 

2019年9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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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商

来源:中国企业报  

驻马店十三条新政 鼓励利用外资

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政府印发《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13项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市场准入、财政奖励、用地保障等。

其中,在提升投资促进服务水平方面提出,汇聚多元化招商力量,建立完善产业招商联盟、招商引资智库,推动成立公司化、专业化招商机构,开展委托招商、代理招商等,鼓励政府购买社会招商服务,提升招商活动市场化水平。

对成功引进外资项目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根据引进项目类型和实际到位金额,可由项目受益地给予相应奖励。鼓励外资并购投资,支持各县区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并购信息库,引导区域内企业主动参与国际合作。按照河南省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积极争取省级招商引资奖励资金,落实对外资新设项目和增资扩产的支持。对新迁入驻马店市的总部企业,根据其对驻马店市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等贡献大小,由受益财政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

漳州东山出台

招商引资激励措施

为贯彻漳州市委市政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决策部署,透过工业促全局,招商引资促发展,近日,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东山县招商引资激励措施》,鼓励通过委托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异地商会以商引商、干部职工投入等方式进行招商引资。

据悉,该激励措施涉及四个方面:一是鼓励委托专业中介机构招商。对于实际投资上亿元的优质生产性项目,按经专业机构审核的实际投资的1‰予以奖励,对于实际投资额超10亿元(含)或年税收贡献额超5000万元的项目,可另行一事一议协商奖励办法;二是鼓励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引荐境内外资金兴办生产性项目。引荐项目落地投产或运营后,可按每个项目安排工作经费3万元;三是鼓励东山在外商会设立招商办事处。每个招商办事处由县财政安排招商工作经费5万元,每年应引荐项目不少于5个;四是鼓励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不包括从事招商的工作人员)引荐生产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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