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来源:中国企业报
广州优化税收 营商环境再出实招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召开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推介会,正式向社会公众推介涵盖5大类100项“一次不用跑”办税事项清单。
据介绍,“一次不用跑”清单内90%以上事项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部分事项可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页端、出口退税系统等渠道办理。
为确保优惠政策落实,释放税收红利,广州市税务局还将常见的34项优惠备案事项列入“一次不用跑”清单范围,纳税人可以实名认证并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网上备案,无需到办税服务厅,使得业务办理方式更加灵活。
据悉,作为全国首批5个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试点单位之一,广州市税务局先后出台“便民利企促发展33条措施”“优化科技创新环境10条举措”以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三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0年)等,近三年累计推出206条优化营商环境、扶持企业发展的措施,刀刃向内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造了国库(退税)业务全流程无纸化、“云缴税”、车购税全程电子化办税办证等“7个全国率先,1个全省率先”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财政部:清理政采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
近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等要求。《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实行。
《通知》指出,要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和纠正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等;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10大问题。
《通知》提出,在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办法实施过程中,应当定期或者适时评估其对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影响,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要及时修改完善或者予以废止。
在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方面,《通知》称,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通知》还表示,要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各级财政部门实施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告知权、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保证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