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来风
来源:中国企业报
黑龙江出台办法 服务招商引资项目
日前,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暂行办法》,为来黑龙江省投资者提供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专业化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打造以“招商引资落地服务不求人”为黑龙江特色品牌的投资项目服务新环境。
《办法》规定,签约项目投资方享有与本省企业同等待遇的服务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得擅自增加限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依法签订的合同,政府要带头讲诚信,严格兑现承诺,保障签约项目投资方合法权益。
《办法》印发实施后,将推动实现省招商引资重大签约项目,100%实行领导包保、100%实行专班推进,其他招商项目100%实行牵头部门领办、100%实行首席服务官全程服务,所有招商项目落地100%实行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管控、100%实行关键点控制。要确保来黑龙江省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承接地政府有一套规范化的服务保障工作机制、有一支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有一系列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有一个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监管系统,努力推动实现“招商项目落地服务不求人”。
武汉发布政策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发改委发布《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在汉注册落户的本土民营企业新增投资同等享受招商引资政策,规定除有明确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企业监督检查。
《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创新。对固定资产投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其设备购置与研发设计费用的8%给予最高800万元补助;对工业智能化改造项目,按其设备购置与研发设计费用的8%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对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技术标准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励;对牵头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民营企业,一次性给予25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对民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意见》支持民营金融机构落户武汉,支持线上线下融资对接。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可转债、中期票据,支持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